男子嘉市運動中心泳池溺斃 家屬質疑業者管理不當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市5日電)蔡姓男子1日晚間在嘉市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沉入池底14分鐘溺斃,家屬今天指場館救生設備有瑕疵管理不當,業者卻推託為救生員疏失;檢方說,家屬意見已列入案件調查範圍。
蔡男家屬撰寫疑點陳述書,提出國民運動中心游泳場館管理不當,「游泳池管理規範」規定業者應於游泳池岸邊備妥的救生設備明顯有瑕疵且沒維護,未進行人員使用救生器材訓練等質疑。
此外,還指出業者聲稱現場有2名救生員,但從監視畫面只看到1名救生員在滑手機,案發後場館未確認是否設施缺失,仍繼續營運。蔡男家屬希望檢調單位協助查明事件真相,避免未來再有憾事發生。
嘉義地檢署表示,4日下午3時許法醫解剖確認死因,初步發現有溺水表現,惟確切死因,尚待病理切片及檢體檢驗報告,綜合判斷。有關死者家屬所質疑游泳池救生設備及救生員平日訓練、案發時處置過程等情事,由承辦檢察官列入案件調查範圍。
警方表示,住民雄鄉的蔡男1日晚間前往嘉義市國民運動中心游泳,被發現溺水在游泳池底,吳姓救生員緊急將蔡男拉上岸,並進行急救措施;消防人員到場時蔡男已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說,調閱監視器發現死者獨自游泳,1日晚上6時18分沉入水底就沒再上來,直到6時32分才被其他泳客發現。(編輯:李淑華)11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