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臥舉槓鈴遭壓頸腦死 健身中心4員工過失重傷害罪起訴

男子臥舉槓鈴遭壓頸腦死 健身中心4員工過失重傷害罪起訴

台中市李姓男子去年4月到一家健身中心,臥舉槓鈴時不慎滑落壓住頸部,李男因腦部缺氧過久,送醫後遭判定腦死,檢方認為中心內黃男等4名員工未確實巡查,今天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

台灣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黃姓男子為台中市西屯區一家健身中心分店經理,負責督導店內事務;張男為健身教練,負責指導會員與巡場,吳男與楊女為客服人員,負責服務會員及巡場。

民國107年4月22日上午7時,27歲李姓男子與友人前往健身中心運動,李男在7時24分開始進行臥推舉重,直到同日7時30分許,李男手中70公斤重的槓鈴不慎滑落壓住頸部。

直到7時46分,李男的友人經過發生地點發現有異,向路過的會員求救,兩人合力將槓鈴卸下,並請店內人員通報救護車送醫救治,但李男因缺氧過久造成腦死重傷害。

案件經李男的母親委託律師提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店內員工未確實巡場,未能及時發現李男發生意外而予以救護。今天依據證人證詞、監視錄影畫面與診斷證明等證據,依過失重傷害罪嫌將黃男等4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