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廟會亂放鞭炮引火警 認罪獲緩訴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3日電)王姓男子參與廟會活動,涉嫌隨意亂放鞭炮,不慎射入民宅引發火警及燒毀電器及衣物。雄檢偵結,王男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處分緩起訴並科處新台幣3萬元。

高雄地檢署今天指出,民國105年12月間,住高雄市鹽埕區36歲王男參與廟會舉辦的遶境活動,一群人於步行鳳山區街道時,王男應注意當地為人口密集住宅區,應防範鞭炮、煙火可能引發的住宅火警,仍疏未注意釀禍。

王男施放煙火時不慎射入一處林姓民眾的住處,瞬間引起火勢,並燒毀林家陽台的冷氣機、洗衣機及衣物等,導致公共危險,幸經林男等人及時灌救撲滅火勢,經警方調查火警原因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10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