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闖診所要殺害妹妹卻刺死牙醫 判無期徒刑定讞

台中市賴姓男子3年前因長期對妹妹不滿而持刀到妹妹工作的診所企圖殺害,卻刺殺王姓牙醫致死,還刺傷診所2名職員。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殺人等3項罪名判賴男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全案起於2018年5月24日下午,賴姓男子持刀到台中市一家牙醫診所,企圖殺害妹妹。賴男妹妹因接獲父親示警躲在診所樓上,賴男找人不成,刺殺王姓牙醫致死,還刺傷診所2名職員。一審台中地方法院認為,賴男受思覺失調症精神病症影響而犯案,行為時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顯著降低,依法減輕其刑,依殺人等罪判處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刑後監護5年。

台中王姓牙醫遭刺死案,二審法官審酌凶嫌精神狀況判處無期徒刑。王妻(圖)不服判決,日前帶著卡片與花束北上到總統府陳情。(中央社/檔案照片)
台中王姓牙醫遭刺死案,二審法官審酌凶嫌精神狀況判處無期徒刑。王妻(圖)不服判決,日前帶著卡片與花束北上到總統府陳情。(中央社/檔案照片)

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維持一審罪刑。牙醫妻不服判決結果, 2020年5月28 日帶著一束康乃馨,及一張卡片前往總統府陳情,卡片寫著「蔡總統:請您不要讓王醫師及其他被害人白白犧牲,這個社會破了很多洞,請您儘速把它們都補起來。」

牙醫妻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賴男患思覺失調症,而對胞妹存有僵化、固著的妄想並存有仇恨,進而萌生殺意;但賴男犯案前有事先計畫、殺人時不殺其他不妨礙他殺妹目的的人、犯後急著離開現場,落網後對於殺人計畫與經過都能明確陳述。更一審認為,賴男殺人時並未受到思覺失調症影響,不適用刑法第19條不罰或減輕其刑的規定;更一審審酌,賴男因病產生殺人動機,自身病識感不足,國家又尚未建立縝密的社會安全防護網路,均與本案發生息息相關。

更一審並考量賴男接連刺殺善意協助妹妹的牙醫與職員,造成家屬哀痛與社會恐慌,但賴男並非慣用暴力之人,另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對身心障礙的賴男科處死刑並不適當,通盤審酌量刑因子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賴男、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的事實認定、量刑並無違背法令的情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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