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攜出選票 基警速查辦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基隆報導】111年11月26日投票日上午,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安瀾橋派出所轄內第29號投開票所發生一名男子將未使用之公投選票放入隨身包內欲攜出,選務人員發現後隨即通報警衛人員處置,警方到場將該名男子帶回偵辦,詢問後將依違反公民投票法第41條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切勿將選票攜出投開票所,或是在投開票所30公尺內有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行為,妨害或擾亂投票者,均可能觸法而須負起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