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狂毆超商女店員台中警縱放現行犯 分局長等5人懲處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日前發生陳姓醉漢攻擊超商女店員,囂張打到對方斷牙、破相,議員質疑警方到場未逮捕陳男,甚至未開報案三聯單。台中市警局七日表示,經調查員警未依規處理,包括分局長等五人予以懲處。
太平區議員蔡耀頡六日在議會質詢,一名打工超商女店員整理貨架時,遭男顧客拿酒瓶「直接招呼臉」,追打至收銀台將商品及購物籃當成武器狂砸頭,受害女店員報案後,警方竟縱放現行犯並未開報案三聯單。
蔡也砲轟,到底是警紀渙散螺絲鬆了,還是基層員警被壓榨的苦不堪言,導致無法照正常作業程序辦理相關的勤務,要求台中市警局徹查。
市警局說明全案懲處,經指派駐區督察調查結果,警方到場時涉案的陳姓男子仍滯留現場尚未離去,且與超商店長仍有爭執,現場處理員警對於現行犯認定有誤,未即時依規定依現行犯逮捕陳男,核予帶班陳姓巡佐申誡二次、同班文姓員警申誡一次。
另外,接續處理該案的傅性員警,雖有於被害店員就醫驗傷後立即製作筆錄,完成受理報案程序,但未依規定立即開立報案三聯單,核予申誡二次處分;分局長謝有筆及派出所主管督導不周,依考監責任,各核予申誡一次處分。警方將加強員警法治訓練,要求員警遵守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