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穿恐龍T 抗議桃檢檢察官

劉男不滿遭訴,14日穿恐龍T到桃檢前高掛白布條,抗議「恐龍檢察官」。(蔡依珍攝)
劉男不滿遭訴,14日穿恐龍T到桃檢前高掛白布條,抗議「恐龍檢察官」。(蔡依珍攝)

劉姓男子不滿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侵占罪將他起訴,控訴檢方瀆職,卻連開庭也沒開就被行政簽結,14日身穿「恐龍」特製白衣,到桃檢拉白布條控告「官官相護」。桃檢對此表示,檢方調查證據起訴並無不妥,劉男可在審理時向法官自清,絕無瀆職等情事。

劉姓男子14日穿著「拒絕恐龍檢察官」特製白衣,拉開白布條,控訴桃檢檢察官栽贓、瀆職、濫權起訴,他指出,2014年幫周姓友人討債400萬,並依約將200萬交給周男,孰料2018年雙方翻臉,周竟以討債成功未給錢為由,告他侵占,雙方對簿公堂。

劉男說,2014年並未簽下收據等任何文件,桃檢一度偵結不起訴,但周男提起再議後,王姓檢察官今年3月以他2013年間沒有收入、偽造債權清償證明書上的周男簽名等證據將他起訴。

劉男喊冤說起訴證據都非事實,他向桃園地檢署提告王檢瀆職罪,承辦檢察官沒開庭就行政簽結,讓他痛批「官官相護」,誓言討回公道。

桃檢對此表示,檢察官調查後依職權將劉男提起公訴,並無不妥,瀆職罪不成立,8月已還承辦檢察官清白,劉男若對檢方起訴的證據力有質疑,可在法院審理時向法官陳述,並提出有力證據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