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人材 新州取消學區總監薪資19萬1584元上限

州長墨菲推翻舊法,19日簽署法案,取消新州學區總監(superintendent)的薪資上限;目前上限為19萬1584元。教育專家指,此舉將為新州留住和吸引優秀的學區總監,提升公立教育的競爭力。

新州先進傳媒(NJ Advance Media)報導,墨菲此次取消學區總監薪資上限,但也禁止學區為學區總監提供額外福利,包括免稅、人身保險、額外退休金、補貼或司機等,績效獎金亦不可超過年薪的3.33%。

新州學區總監此前的年薪上限由前州長克利斯蒂設定,2011年為17萬5000元,直到2017年才漲至19萬1584元。該法案也是他所簽署最具爭議的教育法案,當時數名學區總監憤而辭職;一些學區則想出代理學區總監的職位以迴避薪資門檻。

對比其他州,新州的學區總監薪資競爭力不高,2017學年平均年薪15萬5631元。而加州南灣Centinela Valley Union High學區總監Jose Fernandez被爆出年薪67萬元;臨近的紐約Harrison Central School District學區總監年薪也逾40萬元。

李文斯頓(Livingston)華裔學區委員沈小樂表示,取消學區總監薪資上限是學區一直以來的共識和目標,由於此限制,過去很難招到合適人選,很多優秀的人才不願意屈就減薪,寧願去其他州就職。

招不到合適人選的情況下,即便提拔其他學區職員也存在難度。教育專家指出,由於其他職位不設薪資上限,一些學區助理總監(Assistant Superintendent)的年薪甚至超過正職,也使這些職員寧願不升職也要留在原來的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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