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媽媽責任太重大?其實妳不必太負責

作者:曾多聞

圖片來源:親子天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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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好媽媽的秘訣,不是凡事都做到最好,而是撇下某些事不要做。職涯規劃諮商師、暢銷書作家蒂芬妮‧杜福(Tiffany Dufu)教媽媽們如何在「非做不可的事」之間做取捨。

蒂芬妮‧杜福自認她生命中三項最重要的責任是:第一、促進婦女地位;第二、愛我的丈夫;第三、教育出有良心的世界公民。

她與丈夫結褵20年,育有兩個孩子。她有一份成功的事業,目前是職業導向服務公司Levo的總諮商師。

杜福近日出版新書《放下球:做得更少達成更多》(Drop the Ball: Achieving More by Doing Less)是一本文化視角與個人回憶錄的綜合體。她在書中分享如何克服看似永無止盡的責任,檢討削弱女性力量的性別成見,以及如何突破。

生完第一個孩子以後,杜福發現自己用不可能的標準在要求自己。第一天回去上班她就爆發了。她在廁所裡,一邊哭一邊把奶擠到馬桶裡去,因為她脹奶疼痛,但太忙了,沒時間集乳。「我覺得無法滿足所有人的需要。我咬下了太多東西,吞不下去。」

她沒辦法請人幫忙,所以她重新檢視問題的根源:媽媽真的需要做這麼多嗎?

「這與我們扮演的角色有關。」她說,很多女人同時是女兒、妻子、學生或僱員、母親、公民。每個角色都有其責任。「女人—尤其是有野心的女人—希望扮演好每一個角色。當我們覺得自己在某一個角色上扮演得不夠好,我們就感到罪惡、感到失敗。問題是,很多時候我們以別人的理想、別人的例子而不是自己的想法作為衡量『好』的標準。」

杜福建議女人重新檢視自己所扮演的每一個角色。首先,找出哪些角色對自己最重要,並問自己:「這個角色最重要的目標是什麼?」她看看自己當天的「代辦事項」:醃雞肉、買禮物、安排時間去幼兒園參觀……發現這些事情根本不重要。雞肉可以買超市醃好的。禮物可以上網訂。她決定不再花時間在這些瑣碎事情上。

她與丈夫討論後,製作一個表格,把待辦事項分為四種:第一種是「非做不可,不做家就會完蛋的事」,第二種是「先生要做的事」,第三種是「太太要做的事」,第四種是「不重要,不必做,但是做了也不錯」的事。於是,有好幾個月的時間,他們的車子都沒有洗,衣服洗淨烘乾以後就堆在「乾淨衣物」的籃子裡沒有折,要穿的時候直接拿出來。他們發現其實這樣也不錯。

杜福說:「我真不敢相信我們沒有早一點做這些討論。也許是沒有小孩的時候我們太閒了,每個週末都有空洗車。」她補充:「女人不必有『我是媽媽,所以我就一定如何如何……』的想法。」

杜福的第二個孩子已經七歲了。這七年來,她都把精力放在「最重要」的事情上面,而不要求自己「每件事」都做到完美。他們家總是有一點亂,晚餐總有一兩道菜是外帶回來的,但是她自認事業成功,家庭幸福,工作之餘總有時間陪丈夫和孩子:「媽媽可以有一點混亂。這不是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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