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售過期Glacio冰淇淋 北市勒令業者停工、罰120萬 代理商澄清沒賣過期品

今(27)日的壹週刊,刊出比利時高級冰淇淋品牌蜂鳥Glacio的台灣代理商振紳洋行,被員工爆料疑似以包裝換標的方式,將過期冰淇淋販售給不知情的業者與消費者。台北市衛生局8月中、9月現場稽查振紳洋行,發現現場儲存5項過期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新台幣120萬元罰鍰,並勒令業者停工。不過振紳洋行也在其臉書粉絲頁發文澄清,逾期商品是因未依照衛生局規範存放,銷售點均沒賣逾期產品。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該局分別於年8月14日、9月7日查獲蜂鳥Glacio冰淇淋代理商「振紳洋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位於中山區吉林路的倉儲庫房及製作場所貯放4項逾期的冰淇淋產品,與1種逾期的咖啡豆。衛生局立即封存共430件131.2公斤過期產品,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依法裁處新台幣12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振紳洋行於該址從事蛋糕烘焙(食品)製造業務,未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已由產業發展局勒令停工並限期完成工廠登記。

北市衛生局8月中、9月現場稽查振紳洋行,發現現場儲存5項比利時蜂鳥Glacio冰淇淋等過期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法裁處新台幣120萬元罰鍰,並勒令業者停工。(圖/台北市衛生局)

北市衛生局說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第8款:逾有效日期…」,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且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定期檢查販售區及庫存區食品之有效日期及完整標示,及時清理包裝毀損或已逾有效日期之食品,並保存相關紀錄5年,經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遭爆販售過期比利時蜂鳥Glacio冰淇淋,代理商振紳洋行也在其臉書粉絲頁發文澄清,銷售點均未販售逾期產品,關於衛生局於貯放場所查獲逾期商品,是因未依照衛生局規範存放而使衛生局產生有販售逾期商品之疑慮,存屬貯放疏失並無販售逾期商品之事實,該公司在稽查後已接受輔導及改善建議,並全力配合改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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