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辦案 法務部推微罪視訊解送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黃惠欣(圖/記者潘千詩攝)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黃惠欣(圖/記者潘千詩攝)

[NOWnews今日新聞]過去3年疫情侵襲全球,但犯罪事件不曾減少,檢警在解送簡單案件當事人時,不只增加工作負擔,也有染疫風險。因此,法務部研議內勤以視訊解送的方式,試圖平衡實體解送的目的並減輕工作負擔的問題,以科技將危機化為轉機。

警方每天逮補輕罪、微罪人犯移送法辦時,至少要2名警力戒護人犯到地檢署,如果檢方偵訊後,沒有要交保或羈押,當事人還得負擔回去的時間及費用,對於經濟條件不好的人而言,將是一個很大的負擔,也增加檢警的工作負擔。

然而,實體解送的目的,是要讓檢察官辨明抓到的人有無錯誤,並即時訊問、保全證據,另外就是確保刑事訴訟的進行、犯罪預防、確保刑事執行。為解決實體解送所衍伸的問題,法務部研議簡單案件可用視訊解送。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黃惠欣表示,視訊解送的原則,限定簡單、非重罪的案件,且被告要自白,不能有強制處分的必要;給予當事人程序保障,視訊解送必須取得當事人同意;警方請示,檢察官有裁量核准權,若認為不適合就不准;與檢警取得高度共識,訂定視訊流程、訊問環境、筆錄製作等原則,供機關參考。

金門地檢署去年在三峽、桃園緝獲3起案件,以前實體解送需要2名警員護送人犯去買機票,可能要在松機或桃機搭機飛到金門再回來,單趟要花掉15000元機票費,幾乎是一整天,然而,使用視訊解送,30分鐘的視訊庭就結束;台東地檢署則是接獲雲林台西分局的案件,節省來回近11小時車程;花蓮地檢接獲屏東東港分局的案件,節省12小時解送車程。

調部辦事檢察官黃惠欣表示,視訊解送不僅省車程、機票錢,也減低染疫風險、創造友善司法環境、減輕檢警機關的負荷。

未來希望提升連線品質,發展檢警數位勸正傳送平台,加速卷證傳送、試辦成果滾動修正,適時推廣至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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