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可提早被發現!定期癌篩、救救自己

癌症可提早被發現!定期癌篩、救救自己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採訪報導)為促使醫院推動癌症篩檢,國民健康局於100年度補助228家醫院,辦理「癌症醫療品質提升計畫」,輔導醫院建立院內癌症篩檢之政策與管理,成功將全人的醫療觀念帶進醫院,四癌篩檢人數為98年的1.9倍。國民健康長邱淑媞指出,雖然參與癌症篩檢的人數已有顯著成長,但仍有部分民眾「無感」癌篩的重要,呼籲符合條件的民眾應定期檢查;家醫科醫師也提醒,像是大腸癌就有很長的「有病無症」空窗期,只要進行篩檢、早期發現病灶,就能早期治療!

究竟癌症篩檢有多重要?亞東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陳志道表示,以大腸癌為例,每每當患者出現血便或排便異常時才就醫,就診發現罹癌開始治療,已經延誤很長一段的時間了。如果民眾符合年齡在五十歲以上,國健局補助每兩年進行一次的大腸癌篩檢,只要將試管拿回家採集糞便,送回醫療院所,發現有潛血反應馬上進行大腸鏡檢查,發現息肉在病變前割除,就能避免這塊息肉在幾年後惡化成大腸癌。不過,臨床上經常出現試管回收率低的情形,醫護人員得每天「催收」這些試管,相當辛苦。

邱淑媞亦指出,根據100年度的資料顯示,每70個30歲以上接受篩檢的女性,就有1位發現有子宮頸癌前病變或子宮頸癌;每167位45歲以上女性,就有1位發現有乳癌;每24位50歲以上民眾,就有1位發現有大腸息肉或大腸癌;每128位30歲以上吸菸或嚼檳榔民眾,就有1位發現有口腔的癌前病變或口腔癌,比率相當高。因此,每天進出醫院的人當中,有很多人已經罹癌而自己不知道!傳統上,醫院各科獨立作業,但經過輔導後,醫院的醫護人員只要看到來診的病人符合癌篩的條件,就會主動提醒並建議病人進行癌症篩檢,進而使癌症高危險群能及早被診斷、治療,挽救許多寶貴的生命。

國健局本(3)日上午針對推動癌症篩檢績優醫院進行表揚,並請各醫院分享推行癌症篩檢的經驗。國健局呼籲,只要符合下列條件:45歲以上未滿70歲婦女,及40歲以上至未滿45歲且其二親等以內血親曾患有乳癌之婦女,每2年1次乳房攝影篩檢;30歲以上婦女,每年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有嚼檳榔或吸菸習慣之民眾,每2年1次口腔黏膜檢查及50至69歲民眾每2年1次糞便潛血檢查,都可以進行免費的癌症篩檢,以保障民眾身體健康。

圖:國健局長邱淑媞與推行癌症篩檢醫院代表共同呼籲定期癌篩的重要性。(照片/記者陳茂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