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口罩賺8千 中校貪汙遭訴

利用督導「口罩國家隊」之便,盜賣口罩被起訴的前台北市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交。(本報資料照片)
利用督導「口罩國家隊」之便,盜賣口罩被起訴的前台北市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交。(本報資料照片)


前台北市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交,涉嫌藉督導「口罩國家隊」工廠生產機會,與昔日部屬上士張政陽,於今年2月23日、24日兩天偷走1500片口罩,李被士官長發現檢舉,李還放話要修理對方。事後李賣掉其中1000片口罩獲利8000元。台北地檢署昨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李、張。

李志交過去因在部隊找同袍合夥投資,欠債累累,是部隊頭痛人物,被調職北市後指部。今年2月新冠疫情嚴峻,李被派駐新北市「廣鉞淂」工廠,督導國家隊生產醫用口罩,李藉口幫忙整理分裝為由,邀昔日部屬張政陽到工廠見面。

起訴指出,2月23日,李佯稱以分送長官、友人為由,拿走500片口罩,要張載離工廠,翌日他們再拿1000片準備載走時,被沈姓士官長發現,要求繳回,否則就檢舉。李否認犯行,拒絕歸還,沈遂向上級舉報,李被調職苗栗,李對沈極為不滿,一度放話:「我要弄死他」。

檢方調查時,李辯稱曾想與張偷口罩,但最後沒有實行,是沈想害他才亂舉報。張則痛哭認罪,稱雖知李行為可議,但為義氣才幫忙搬運,自己沒有分到口罩。

檢調依據李的行車紀錄器、ETC、手機定位發現,李24日偷走口罩後,搭張的車子到湖口服務區,向從事旅遊業的友人聲稱因熟識口罩業者拿到口罩,以1片8元為代價轉賣,友人再轉送做公關,李獲利8000元;另500片下落不明。

李涉犯侵占公有財物罪,是10年以上重罪、最重甚可判無期,但因犯罪所得不到5萬元,可減刑,昨移審仍遭羈押,張則觸犯藏匿搬運贓物罪,10萬交保。廣鉞淂7月時,才因囤積104萬片醫用口罩,意圖哄抬價格,負責人被起訴,顯示口罩國家隊問題一籮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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