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內線買股5】怒批移送單位不配合 監委:不如送一本鏡週刊來較清楚

監委高涌誠(左起)蔡崇義、王美玉指有眾多司法檢調高層涉有不當球敘、宴飲、買股票,傷害司法獨立與公正性。
監委高涌誠(左起)蔡崇義、王美玉指有眾多司法檢調高層涉有不當球敘、宴飲、買股票,傷害司法獨立與公正性。

本刊去年踢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案件當事人翁茂鍾不當飲宴並向翁買股獲利逾千萬,監察院8月已予石彈劾,正由懲戒法院審理是否追回他的司法官千萬退休金,本刊調查,不僅石買股大賺40倍、獲逾利5,400萬元,另有司法、警、調人員高階官員向翁買股,本刊今(9日)再踢爆,其中買股的最大咖,竟是甫卸任的監委方萬富,另有2名現任高階警界首長及卸任署長也名列其中。

監委蔡崇義今在記者會上表示,調查此案很困難,監委還收到律師信,相關單位移送監院資料非常有限,蔡崇義指出,他就跟移送單位說:「不如送一本踢爆此案的《鏡週刊》來監察院比較清楚」,後來才拿到多一點資料,得以通過彈劾。

監委蔡崇義及王美玉、高涌誠今下午開記者會指出,據富商翁茂鍾所寫記事本顯示,他為巴黎銀行案件1千萬美金本票債務,運用各種司法檢調關係以求勝訴過程,翁茂鍾另因案被警方約談後當天就請刑事局高層吃頂上魚翅,接著劉柏良及周幼偉等警官,接著就加入向翁買股票集團,相關交往簡直就像現代版的「百官行述」嚴重傷害司法獨立與公正性。

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指出,有關石木欽長期涉嫌在友人翁茂鍾訴訟案件審理期間提供法律意見,或不當接觸、球敘、宴飲或購買翁所經營控制公司的股票,經調查發現有眾多的司法人員涉入,包括前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羅榮乾,最高法院前法官顏南全、花滿堂、謝家鶴、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庭長吳雄銘,以及曾經擔任臺北市調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等人。

石木欽的彈劾案在方萬富任監委時表決未過關,後來要再開會即連續流會3次,直到方7月卸任後,新監委上任立即通過彈劾,之前盛傳有股神秘護航力量在暗助石木欽,如今查出方萬富竟是石木欽買股集團的成員之一,監院還直指這有內線交易及賄賂之嫌,已在法界引起熱議。

石木欽經彈劾後,全案已移送懲戒法院合議庭審理,將由吳景源擔任審判長,受命法官則為曹瑞卿並加入2位國民法官參入,決定是否對他懲戒,遭石木欽遭免職或撤職,將面臨遭追回退休金,若有其他法官、檢察官因此案遭彈劾,即便已經退休,還是可能遭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追回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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