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副院長李鴻鈞人事同意權過關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行使監察院副院長人事同意權。(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立法院會行使監察院副院長人事同意權。(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立法院院會今(24)日處理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李鴻鈞人事同意權案,在時代力量黨團決議投下「反對」票情況下,有102人領票,11人未領票,同意票99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1張,獲得同意為監察院副院長。

針對李鴻鈞的被提名案,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在投票前表示,時力黨團會一致投下反對票,主要理由是在於進行提名審查時,有問李鴻鈞有關各項台灣爭議人權議題看法,包含廢除死刑、同婚收養、墮胎配偶同意、廢除區段徵收、公務員組工會等,李鴻鈞的一貫立場就是社會要有共識。這種「只要社會沒有共識,我都不能夠表態」的態度,令人非常失望,躲在社會共識的託辭下,作為潛在的副院長和監委,黨團認為李無法擔當為起為弱勢者伸張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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