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為怒斥報警小學教師不適任道歉 坦承太快下結論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天在市議會答詢時,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突後報警是「不適任老師」,事後臉書粉專遭灌爆,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也認為市長過於太快下結論。盧秀燕今天對此公開向老師致歉,坦承自己太快下結論。

台中市長盧秀燕2日在市議會答詢時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
突報警是「不適任老師」,事後臉書粉專遭灌爆,她3日
對此公開向老師致歉,坦承自己太快下結論。(中央社)
台中市長盧秀燕(前)2日在市議會答詢時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突報警是「不適任老師」,盧秀燕3日對此公開向老師致歉,坦承自己太快下結論。(中央社)

中國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李中昨天在市政總質詢中表示,台中一所國小學生拿樂樂球棒打了教師,事後向教師道歉,但教師隔天報警,兩名員警到校帶孩子回派出所;盧秀燕說,孩子道歉,代表已知錯,教師卻還不放手,是做了最壞的教育示範,「這是不適任的老師」。

盧秀燕的說法,引爆全國基層教職員怒火,臉書粉專湧入大量質疑,有人說「老師不是這群孩子和恐龍家長的出氣包」、「為什麼打人的道歉了,被打的人就得原諒?道德綁架!」、「還叫什麼媽媽市長,妳才最不適任!」、「您的發言真是令人心寒,您的家人若是被拿球棍敲的時候,希望您也是能勸家人及自己,放下屠刀,原諒對方」。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也認為,教師適任與否,依教師法有一定認定流程,市長過於太快下結論。

盧秀燕今天說,現在教導孩子不容易,過程須用盡方法且可能心力交瘁,她完全可以理解,至於老師為何會這樣做?有什麼樣辛苦的地方?前因後果,她必須完全了解,也如教師會所說,她對於這個老師適任與否,太早下結論,她必須向老師致歉。

盧秀燕認為,大家也應該對法律有更好的認知,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孩子須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到警察局,若不是現行犯,警察更不能直接將孩子帶走,否則就是違法。任何人如果不是現行犯,就這樣被帶走,恐怕都會引起軒然大波。針對這部分,應該加以檢討,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此外,盧秀燕認為,這件事情也突顯大家對法律知識可能有不足的地方,學校可能不清楚該怎麼做,家長也很驚慌,老師可能也不知道這麼做是有問題的。

針對此極少數的案例,會請教育局訂出SOP ,以利大家參考,讓大家對法律的遵守與執行有更好的認識,大家都很辛苦,包括孩子至今仍有很大的心理創傷,會予以輔導。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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