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盼將門禁人員 納疫苗接種對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積極洽購新冠疫苗,研訂九大類接種對象,並視疫苗到貨量排定開打優先順序,其中第二順位為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但尚未納入市府所屬機構入口管制,如量體溫、實聯制等措施的防疫人員。對此,市長盧秀燕已指示衛生局行文中央,盼爭取納入接種對象,保障民眾洽公安全。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訂新冠肺炎疫苗九大類優先接種對象,依序為醫事人員、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維持社會運作的必要人員、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的人員及其受照顧者、維持國家安全運作的必要人員、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的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嚴重風險族群、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等,將視疫苗到貨量逐步依接種順序開打。

衛生局指出,其中第二順位為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包含維持防疫體系運作的中央及地方重要官員、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港埠執行邊境管制的海關檢查人員、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的第一線人員、實際執行救護車緊急救護人員(含各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等七類。

盧秀燕認為,考量疫情期間,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推動各項防疫措施,並指派專人進行入口管制,包括量體溫、實聯制、查核落實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因此函請中央也將門禁管制人員納入疫苗接種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