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解除歐盟黃牌 農委會鐵腕重罰非法捕撈

歐盟在2015年10月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IUU)不合作黃牌警告國家。為早日由這波黃牌警告中除名,農委會採取多項強化台灣漁業管理作為,並於今天(15日)公布第一波違規裁罰的結果。從今年1月至今,共有24件違規態樣,裁罰新台幣共1820萬,其中一案就重罰高達480萬,展現打擊非法漁業的決心。 台灣遭歐盟舉黃牌警告,已歷經1年10個月,農委會在這期間,啟動打擊非法漁業相關行動,除了強化法律架構,訂定遠洋漁業三法及相關子法規,並改善監測系統,成立全年無休24小時漁船監控中心,監控1200多艘台灣遠洋漁船,另外還強化水產品可追溯系統,以追溯漁產來源合法性,並且進一步推動與台灣漁業關聯性較高的21個國家完成漁業合作。 農委會在新法上路後,也逐一實施鐵腕,裁罰違規案件至今已達到24件,裁罰金額從新台幣50萬至480萬元不等,其中一案只因為卸漁聲明書遲繳1天,就被罰高達百萬。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裁罰讓漁民和農委會都心痛,但打擊非法捕撈若不強硬,台灣遠洋漁業也無法永續。陳吉仲說:『(原音)我們的卸漁聲明的要求非常重要,如果卸漁聲明,沒有依照相關的規範執行,所有的政府統計資料就不會正確,如果不正確,如何向國內外交代。當我們要依照相關的配合方式進行時,沒有漁船的卸漁申報的具體統計數字,如何把IUU的黃牌解除?我們當然還是會依照相關的規定執行,但如果有些個案特殊,後續還有訴願的管道。』 漁業署也表示,預計8月底,台灣將向歐盟提報打擊非法捕撈漁業的成果,歐盟也會在10月派員前來複查,希望到時能夠順利解除黃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