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網路和社群巨頭!歐盟通過《數位服務法》,遏止有害內容與廣告氾濫

針對Meta、Google、亞馬遜等大型業者的網路服務平台陸續出現有害內容傳播,以及廣告行為侵犯使用者隱私情況,歐盟議會上週以530票比78票投票結果,通過全新《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s Act),預計在明年開始實施。

《數位服務法》將要求網路服務平台提供者承擔更多責任與義務,避免業者以本身僅提供平台服務為由規避相關責任。《數位服務法》上線之前,歐盟議會也將會給予各網路服務平台足夠的時間調整營運模式,避免違反相關規範。

在新法規範中,網路服務平台業者在收到使用者投訴不當內容之後,將必須立即有所作為,例如移除不當內容,或是確保網路平台銷售商品真實性,避免假貨或來路不明商品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行為擴散。

同時,新法也特別針對網路廣告內容部分做了明確規範,其中包含若使用者不同意提供個人隱私時,網路服務平台所推送廣告僅能以隨機形式呈現,藉此取代原本參考使用者隱私數據推薦的目標式廣告。但若是使用者拒絕提供個人隱私數據時,所有數據清除必須像最初使用者同意追蹤個人隱私數據般容易,同時也不能在背後繼續追蹤使用者隱私數據。

《數位服務法》規範禁止項目還包括,不能向兒童等未成年者透放藉由隱私數據推薦的目標式廣告,或是針對個人性向、宗教信仰,或是個人身體健康等隱私推送相應的廣告內容。此外,像是必須同意接受廣告郵件才能順利申請註冊會員,或是在試用期結束後難以找到取消訂閱選項的情況,也在新法的限制之內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歐盟議會方面強調,目前網路服務平台已經成為許多人生活互動媒介,雖然帶動不少全新發展模式,但也產生不少問題,因此希望透過新法進行規範,確保眾人使用網路服務內容的權益。

資料來源:European ParliamentThe Verge

責任編輯:錢玉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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