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資源 釣出主權紛爭

釣魚台主權紛爭起源,與1970年美國片面決定將釣魚台的行政管轄權連同琉球一併交給日本有關,也與國際得知當地海域蘊含有大量石油有關。

二戰結束時,日本無條件投降,接受包括中華民國、美國、英國等同盟國提出的《波茨坦公告》,明定訂「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

二戰後海峽兩岸因內戰分治,雙方都未能參與簽署對日和約《舊金山和約》,這和約也明訂將琉球交由美國託管,但條約當中並未明定釣魚台屬於琉球。雖美國託管當局於1953年的《琉球列島的地理境界》經緯度含釣魚台,但過程不符同盟國決定程序。

1969年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在經過探測後,認為釣魚台及附近島嶼的周遭海域蘊藏有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美國1970年決將琉球主權移交日本,並將釣魚台行政管轄權一併交給日本,1972年正式移交。

1970年起兩岸均在國際表達對日本控制釣魚台的不滿,開啟半世紀以來的釣魚台主權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