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中小學遭重罰法拍 監院糾正新竹市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新竹市政府認定矽谷中小學受贈土地標準不一,裁罰5.6億導致該校無力繳清遭法拍,監察委員認定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還將建築與國土保安用地劃為同一地價區,今天(6/8)通過糾正新竹市政府

矽谷中小學是新竹市知名雙語學校,2003年受贈70筆土地,2009年卻遭新竹市稅務局認定使用範圍、捐贈目的不符,開罰5.6億餘元。校方因無力繳清罰款,遭查封、法拍。

監委高涌誠、施錦芳、葉宜津今開記者會指出,新竹市政府2003年審核同意矽谷中小學受贈系爭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且2004年至2009年連續6年均確認其「按捐贈目的使用」;但2010年年度檢查時,竟出爾反爾,在該校使用系爭土地方式無重大變化情況下,改認其「未按捐贈目的使用」,並課予5.6億餘元之補稅及罰鍰。

監委表示,矽谷中小學接受土地贈與移轉後,卻因行政機關檢查認定標準前後不一,遭受鉅額補稅裁罰,最終因無力負擔,遭到法拍被迫關閉,不僅損及該校學生受教權及教職員工作權,更引發政府爲民設陷、奪取校產之物議,明顯有違行政程序法之「誠實信用」及「信賴保護」原則,嚴重斲傷政府形象與人民信任。

監委批評,新竹市府2010年度管制檢查作業時,竟以該土地之「交通用地」有不特定人車通行停車、「國土保安用地」樹木叢生閒置未用為由,認定校方未按捐贈目的使用,無視「交通用地」及「國土保安用地」法定用途本應作為公共通行與國土保安之用,將「兼作教學之補充性用途」凌駕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上,顯有「裁量逾越」之情形。

批新竹市府「僵化的官僚」

另外,本案僅認定「部分土地」未依原定捐贈目的使用,卻針對全部捐贈範圍進行補稅裁罰,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且發現錯誤後消極不作為,皆已構成「裁量濫用」及「裁量怠惰」。新竹市政府允應撤銷,另為適法之處分。

監委也表示,新竹市政府辦理「新竹華城開發計畫」地價查估時,無視地價調查估計規則,將不具經濟效益與未來發展的「國土保安用地」,與可供工商活動、開發建築、具有發展價值之「丙種建築用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一體核估地價,導致民眾承受不合理之稅捐負擔,嚴重損及人民財產權益。

據《中央社》,監委施錦芳在記者會中表示,土地使用分區是影響地價最重要因素,攸關土地可以如何利用,這案子新竹市政府都用同一地價去訂就錯了,「是僵化的官僚」,希望透過糾正案提醒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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