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殺小燈泡 罵法官是「地下黨」 王景玉:學古代打仗斬首

王景玉25日由士林地檢移審士林地院開羈押庭,王景玉下車時戴著口罩。(陳麒全攝)

中國時報【李文正╱台北報導】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的凶手王景玉,經檢方起訴求處死刑後,昨移審士林地院,王在法庭內雖詳細敘述作案過程,卻胡言亂語說自己是學習古代打仗斬首,砍一刀就會致命;當法官諭知羈押他時,王竟高聲喊說,沒有共犯為什麼要羈押,罵法官是「地下黨」,令在場人士傻眼。 王景玉在庭上坦承殺害女童,口氣輕鬆地說:「殺人嘛」!接著敘述買刀過程及埋伏西湖國小旁的經過,甚至說覺得拿刀「不好看」,才將凶刀藏在樹叢內,過了15分鐘,又持刀坐在西湖國小門口花台等待犯案。 對於犯案動機,王說:「我是四川人,女童也是四川人,殺了她以後,出獄後自然會有四川女孩出現,幫我傳宗接代。」並表示從沒與人討論過要殺女童,28歲時,在網路上看到「千字文」有「日月盈惡(昃)」他認為這句話代表要在3月底犯案,才有四川女孩出現。 法官再問,為何選擇用斬首殘忍手法,王不加思索答稱,因為刺一刀會流血,而且古代打仗都是砍人頭,砍一刀就會死。但對檢察官起訴所載凶器是「剁刀」,他認為檢察官寫錯,應該是「菜刀」,起訴指他砍23刀,他僅承認砍一刀。 當檢察官當庭建請法官續押禁見。王歪著頭,目露凶光,狠瞪檢察官;法官隨即諭知王故意對兒童犯殺人重罪,且坦承知道行為違法仍痛下殺手,加上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未料,聽聞裁定,王舉手說:「沒有共犯為何要羈押,犯案時父母一人在家、一人在上班,為何要押!」還指著法官說,別玩「地下黨」花招,最大地下黨就是英國伊莉莎白女王,叫她來審我。 法官要他在押票上簽名,完成程序還押,他卻拒絕並再反駁法官,沒有共犯不應被羈押,法官要他在押票寫「拒簽」和理由,與辯護人討論後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