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扣抵優惠提高 申請應停看聽

為提升企業研發動能,大陸官方宣告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製造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至100%,將有助增加台商將技術配置大陸誘因。資誠(PwC)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申請適用優惠相對容易,但未來查核風險不容忽視,除研發費用組成有嚴謹的規範,研發項目也須如實達到實質性創新或創造新知識的標準,建議台商爭取優惠時仍須檢視自身條件停看聽。

徐丞毅建議,台商企業可以從集團技術能量調整的移轉訂價議題、核心技術在大陸遭竊取的風險性、以及當地負責人員是否有能力處理科目歸集與技術創新性主張等3方面做好自我評估。

近期大陸「兩會」發布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為「十四五」計畫拉開序幕。之後3月24日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宣告將自今年1月1日開始提高製造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至100%,也就是相關企業投入研發費用100元(人民幣,下同)時,在稅務申報時可按200元的研發費用抵扣。該新政預料將使更多台商有誘因將海外技術能量配置在大陸。

雖然當前大陸推行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台商較容易在當年度取得相關優惠,然而後續監管才是重點。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大陸研發費用的認定有明確定義,基本上無法做到實質性創新或創造新知識的系統活動,均不適合做為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此外,研發費用的組成也有嚴謹規範,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或攤銷費用、設計測試費與其他費用等,公司應在現有會計基礎上,設置輔助帳戶,在未來稅務申報時才能有所依據。

徐丞毅舉例,過去曾有案例因將研發產成品的相關材料費計入扣除範圍,但經深入了解,該產成品可對外銷售,最終被大陸稅局剔除相關材料費;也曾有企業將製造檢測部人員薪資納入研發費用,最終經比對盤查後,遭到補稅加罰。

他更補充,目前大陸稅務機關對研發項目有異議時,會轉請科技部門提供鑑定意見,並要求企業提供輔助帳及其他佐證資料,也因此未來查核風險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