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加拿大OTT視頻金流超過有線電視收入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游可欣/綜合報導

數位匯流時代,加拿大的串流影音OTT服務的收視金流在2018年已超過有線電視的收入。根據研究公司Ovum指出,2018年透過網路的音頻和視頻服務(包含網路電視和互聯網服務)在加拿大產生了48億加元的收入,與2018年的有線電視收入(45億加元)相當。

Ovum也指出,與去年相比,互聯網的需求不斷增加,成長了43.8%加元,估計收入來自於訂閱的視頻(SVOD),如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和Crave TV。

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在「2019通訊監控報告」也指出,媒體技術監視(MTM)在兩個時間點測量加拿大人對媒體技術的使用情況,監測一年中媒體滲透率和使用情況的變化。

CRTC :加拿大看電視人數仍佔大比例

儘管「網路」服務越來越流行,帶動互聯網的視頻服務收入成長,但大多數加拿大人仍會繼續使用傳統的電視廣播,在2018年,有80%的加拿大人觀看傳統電視,有83%的人收聽傳統廣播。這些普及率遠遠高於互聯網,而在加拿大觀看互聯網服務的比例為56%,在YouTube串流平台上收聽音樂內容比例為63%。

冬季奧運體賽事挹注加拿大電視大量廣告金流

進一步從2018年的數據分析指出,雖然大多數服務的收入都下降,但公共廣播電視CBC/SRC、CBC/SRC常規電視台和IPTV的收入也呈現增長。CBC/SRC廣播的收入比2017年增加了3200萬美元(10.9%),CBC/SRC電視的收入比2017年增加了1.19億美元(12.6%),部分原因是由於國會撥款以及2018年冬季奧運會的體育報導而增加的電視全國廣告銷售量。

《CBC》報導,隨著觀眾越來越遠離電視,轉向數位設備,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和加拿大廣播電台盼能有更大的靈活性,也希望將更多內容投放到互聯網OTT服務,如:CBC Gem和ICITou.tv。

報導也指出,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強迫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和加拿大廣播電台在電視上播放某些類型的節目,包括本地節目和兒童節目,以及涉及國家利益的節目,包括戲劇,喜劇和紀錄片。

《CBC》報導,加拿大廣播公司總裁凱瑟琳.泰特(Catherine Tait)提到,加拿大民眾已接受數位技術,因此提議要有新的監管方法的橋樑,並加強我們在廣播系統中為所有加拿大人服務的獨特作用。

訊息來源:Financial Post、Washingtonpost、CBC、加拿大2019通訊監控報告

圖片來源:PhotoAC、Pexels、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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