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獲詐欺集團黑吃黑及持槍妨害自由案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有關110年9月21日凌晨,在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一處商旅發生之妨害自由案,經查係許姓被害人等3人,因侵占詐欺集團之贓款數百萬元,致歐姓犯嫌等人心生不滿,遂相約談判後持槍將3名被害人陸續帶往臺北市萬華區峨嵋街一處民宅、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一處之商旅及建國北路一處之商旅限制人身自由,並要求許姓被害人等人交出侵占之贓款做為贖金,惟遭押期間黃姓被害人因有身孕身體不適,遭歐嫌等人先行釋放,被害人遂於9月21日下午至大同分局民生西路派出所報案求助。

大同分局長高鎮文獲報後立即指示成立專案小組查緝犯嫌,經查許姓被害人曾向友人告知遭囚禁於復興北路一帶,專案小組深入查訪鎖定被害人囚禁位置後,便立即會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轄區派出所警力兵分2路,於21日下午前往復興北路及建國北路等2處商旅將歐姓犯嫌等3人查緝到案,起獲衝鋒槍1枝、子彈30顆、2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及吸食器1組,並安全救回許姓及吳姓等2名被害人;惟警方攻堅時,1名共犯跳窗逃逸,專案小組已查知該犯嫌尚有通緝案件在身並持續追緝中,詢後歐嫌等3人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大同分局呼籲,警方對於暴力犯罪絕不寬貸,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以免身陷囹圄。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大同分局長高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