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是什麼?跟淨零排放有什麼不一樣?臺灣要如何做到淨零排放?

近年受氣候變遷威脅,世界各國紛紛承諾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目標,許多國際企業也公開宣示將以轉用再生能源、提高設備的能源效率等方式達成碳中和(Carbon Neutral)。碳中和與淨零排放有何不同?要如何做到?它們為什麼重要?

溫室氣體與二氧化碳

要理解「碳中和」與「淨零排放」的不同,就必須先了解溫室氣體與二氧化碳。

農人種植作物時會蓋一間溫室,保持適合作物生長的環境溫度,避免氣溫劇烈變化,地球的大氣層也是類似的概念。如常見的水蒸氣、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氟氯碳化物和臭氧都可以造成溫室效應,所以也被稱作「溫室氣體」。

 

動物活動、植披燃燒都會釋放出溫室氣體,不過自從人類工業革命以來,大量燃燒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產生動力及發電等用途,使二氧化碳排放量從 1970 年至今增加超過 78%,成為碳排放主要來源。這些驟增的二氧化碳與其他溫室氣體蓄積來自太陽的熱量,讓大氣層猶如套上保溫袋,使得地球平均溫度升高,造成極地冰川崩解、海平面上升,連帶引發各種極端天氣事件。來自人為的「氣候變遷」正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與生態存續,也讓世界各國逐漸重視溫室氣體與二氧化碳的管理與減量。

 

碳中和 (Carbon Neutral) 是什麼?

科學家早在 1960 年代就示警溫室氣體對地球的傷害,歷經超過 50 年的爭論與忽視,氣候變遷正以乾旱、暴雨、熱浪等極端型態威脅您我生存,各種因應措施也隨著危機浮上檯面,其中,訂定碳中和(Carbon Neutral)目標就是常見的手段之一。

碳中和,簡而言之,是企業、組織或政府在一定時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與植樹、使用再生能源等方式所累積的減碳量相互抵換,過程中需透過碳盤查掌握碳排放量/碳足跡,接著採取減量措施或抵換行動,使大氣的碳排放量維持現狀、無增無減,達成「碳中和」的狀態。

 

淨零排放 (Net Zero) 是什麼?

然而,碳中和概念專注於控制驟增的二氧化碳(CO2),卻忽略了甲烷(CH4)、氧化亞氮(N2O)等暖化潛力更高的溫室氣體,取而代之的淨零排放(Net Zero)成為減緩氣候變遷主要訴求,目的在於讓所有種類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與削減量達到平衡。

不過,透過植樹等方式作為碳抵換手段,必須考量環境現實。根據統計,全球每年的碳排放超過土地吸收力 10 倍,若人類繼續燃燒化石燃料,再「假設」這些排放會被增加的碳匯所抵消,一樣會讓地球持續升溫,悖離減緩氣候變遷的目的。植樹、碳捕捉等都是排放之後的「挽救措施」,企業及政府不應該因這些抵換手段,而忽略最根本且最重要的,是從源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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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減碳目標是什麼?

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建議,要守住攝氏 1.5 度的升溫臨界值,全球必須在 2030 年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至少 43%(相較工業革命前水準)、2050 年達成淨零排放,才能夠避免不可逆的大規模氣候災難。綜觀全球的減碳進程,已有 198 個國家及 713 個地區承諾淨零目標,東亞地區的中國、日本、韓國則於 2020 年相繼宣布預計 2060 年或 2050 年達成。

若要淘汰高碳排放的燃煤發電,大幅度提升永續且清潔的再生能源是重要關鍵。日本預計在 2030 年將太陽能、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佔比提高至 36 至 38%;法國則持續限制燃煤電廠排放,並即將關閉剩餘的 4 座燃煤發電場,整體的化石燃料消費也預計在 2030 年前減少 40%。

臺灣 2015 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 2050 年溫室氣體排放較 2005 年減少 50%,並提出有 2030 年較 2005 年減少 20% 的中期目標。然而,因應國際淨零趨勢與民眾環境意識的抬頭,氣候政策已是領導人無法逃避的課題,總統蔡英文在 2021 年地球日宣示臺灣將走向 2050 年淨零轉型,並交由國發會及環保署規劃執行。

註:截至截稿前,《溫管法》修正及更名的程序仍在立法院進行中,修正後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將寫定何項減碳目標有待觀察。

 

臺灣如何做到淨零排放?

為達成「淨零排放」這一個抽象的目標,所牽涉的層面除了製造端的減碳和碳捕捉及封存、氫能利用等新興技術,也包含民眾的食、衣、住、行各需求端的轉變。國際能源總署(IEA)提供了多項政策建議,包含 2030 年電動車的新車市占率達到 60%、2030 年所有新建築應達成淨零排放、2035 年家電與空調為最高效能等等。對比臺灣公布的 2050 淨零路徑,臺灣社會還需要更多關注與努力,讓「淨零未來」成為可能。

 

臺灣的淨零工作並非單一部會、單一企業的責任。面對國際間最快 2 年內收取碳邊境稅(Carbon Border Tax),臺灣政府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碳定價」系統,讓碳排放變成商品製造過程中必須考量的成本,以價制量,提升讓產業減碳的動力,帶動再生能源使用。

同時,政府所收取的碳費應可作為轉型基金,用以投資各種低碳設備、挹注地方氣候預算、照顧能源轉型過程中所產生的就業及社會弱勢。

地方政府也可以運用手邊的行政資源,協助帶領民眾走入淨零生活。

在綠色和平的倡議與推動下,從 2020 年開始,新北市、臺東縣、臺中市、臺南市、嘉義市陸續簽署《氣候緊急宣言》,帶動地方政府盤點及規劃氣候政策;後續可透過新增(修訂)地方自治條例等方式,讓氣候變遷成為市府跨局處、可延續的政策工作,發展真正兼具環境永續的城市遠景。

 

 

無論是碳中和、淨零排放或未來更多的創新詞彙,其實都是為了源頭減少碳排放和能源轉型,以達到真正減緩氣候變遷的目的,唯有真正讓碳排放歸零、甚至達到「負碳排」,才能讓地球不再升溫、改寫氣候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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