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課徵 貿易端才是問題

因應碳費明年開徵,產業界反映,擔憂製造產品出口「如何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接軌」,且由於台灣碳費起徵門檻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多數中小企業不在此範圍內,CBAM碳排量管計算要經過貿易商、進口商兩大關卡,對業者才是真正頭痛的問題。

剛進行了內部大規模人事調動的環境部,正巡迴各地舉辦說明會,對此,業者強調,最重要的關鍵是,「到底台灣內部要付多少,請一次說清楚就好。」

歐盟CBAM實施期程,自2023年10月起為過渡期,進口商有義務申報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自2026年CBAM正式實施起,產品進口商就必須透過購買CBAM憑證進行財務調整,以平衡碳成本。環境部指出,依據歐盟2023年5月17日公布的CBAM正式文本,我國的「碳費」實屬於歐盟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確定可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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