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合併感染「黴漿菌」 恐延長「長新冠」咳嗽症狀

尹小姐確診後久咳不癒,到烏日林新醫院過敏氣喘科就醫,經抽血檢驗確認受到黴漿菌感染。(圖/GoogleMap)
尹小姐確診後久咳不癒,到烏日林新醫院過敏氣喘科就醫,經抽血檢驗確認受到黴漿菌感染。(圖/GoogleMap)

[周刊王CTWANT] 烏日林新醫院近日收治一名女性患者尹小姐,確診新冠肺炎合併黴漿菌感染,久咳未癒,在院方施以抗生素治療後,獲得改善。對此,烏日林新醫院過敏氣喘科主任暨小兒科醫師賴永清表示,新冠肺炎確診者若合併感染黴漿菌,恐會延長「長新冠」症狀。

尹小姐稱,自己確診前已有輕微的咳嗽症狀,在確診後症狀越發嚴重,不停咳嗽長達5週,懷疑自己受到新冠後遺症的影響,直到前往林新醫院過敏氣喘科就醫,經抽血檢驗確認受到黴漿菌感染,在接受抗生素治療後,咳嗽症狀已獲得改善。

若新冠肺炎康復後,仍持續咳嗽、發燒超過1星期,未見好轉,就應該考慮自己是否有合併感染。(示意圖/123RF)
若新冠肺炎康復後,仍持續咳嗽、發燒超過1星期,未見好轉,就應該考慮自己是否有合併感染。(示意圖/123RF)

自尹小姐染疫後,尹小姐一家6口相繼確診,其中年僅1歲的姪子,持續發燒1個星期,住進烏日林新醫院COVID-19專責病房,進行抽血和X光檢查,結果顯示,侄子確診新冠肺炎,並與尹小姐感染相同的黴漿菌,再給予抗生素治療後,小孩也成功退燒。

賴永清表示,黴漿菌號稱「會走路的肺炎」,傳染力極強,透過咳嗽或打噴嚏的飛沫進行傳染,屬於「非典型呼吸道感染」,潛伏期1到4週,感染超過2至3週,可能引發發燒、喉嚨痛等併發症,若新冠肺炎康復後,仍持續咳嗽、發燒超過1星期,未見好轉,就應該考慮自己是否有合併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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