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弱勢比例應提升」 民團籲內政部正面回應!

行政院院會最近核議通過《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透過提升租金收入免稅額,增進民間住宅參與「包租代管」的誘因,但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認為,住宅法除包租代管還有其它議題需改進,包括合理減免稅負以利社宅與包租代管推展等,要求內政部予以正面回應。

一般家庭的居住空間多大住起來才舒服,可能每個人的標準不一,但按照目前內政部公布的基本居住水準,標準是以一人家戶3.96坪,及一個洗面盆和馬桶就符合基本居住水準,這讓立委張其祿感到不可思議,認為時代進步,民眾實際居住條件也應與時俱進。

「社宅弱勢比例應提升」 民團籲內政部正面回應!
「社宅弱勢比例應提升」 民團籲內政部正面回應!

立委(民眾)張其祿說,「等於說一個洗面盆加一個馬桶,就可以符合所謂基本的居住水準,但是我們知道這個時代進步,這個基本就是這種膠囊,實在是已經,而且現在再扣掉這種虛坪進去之後,這個根本就是在住居上,就是說人的這個最基本的生活品質都沒有。」

「社宅弱勢比例應提升」 民團籲內政部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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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社會住宅租金計價方式,目前各地方政府標準不同,立委諷刺的說,這是一國多制現象,而且社宅租金呈現明顯的「垂直不公」,也就是所得分配較少的弱勢,租金負擔越大,社宅理應優先照顧的底層弱勢,但他們卻「看得到、租不起」。

「社宅弱勢比例應提升」 民團籲內政部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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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民)江永昌表示,「在社會住宅出租裡面,有弱勢跟非弱勢,那你出租給他給社會住宅,來住的人是不一樣的時候,那你所有的免稅額度、租金所得、免稅額度都一樣,我覺得有點奇怪,這要有區格。」,立委(民)吳玉琴也回應,「對於所謂社會住宅的地價稅跟房屋稅的問題,應該直接免收,因為這未來會出現一個,中央可能有住宅中心在興建,結果稅是地方在收,這個矛盾的問題。」

「社宅弱勢比例應提升」 民團籲內政部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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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福總盟秘書長孫一信說,「台北市是已經法定到35%,內政部有提說,弱勢戶應達到43%,把我們弱勢戶的比例提高到50%。」,政府在興辦社會住宅的成本計算時,各地將稅賦納入考量的程度及規範不一,立委建議政府支持房東提供弱勢族群租屋,除了房東可以增加租金免稅額度外,房客也可以真正取得租金補貼,達到雙贏的效果。

(民視新聞/林靜芬、劉毓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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