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涉竄改紀錄遭訴 委任律師表示遺憾不解 兒盟:絕不會指示任何非法行為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童致死案,北檢認定兒盟社工竄改訪視紀錄,並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委任律師今天發聲明指出,保母蓄意欺瞞使社工等人遭矇騙,卻要社工一人扛起過失致死刑責,對起訴結果深表遺憾與不解。兒盟也強調,兒盟不曾也絕不會指示社工進行任何非法行為,更沒有任何包庇情事。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童致死案,北檢認定兒盟陳姓社工(中)竄改訪視紀錄,並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兒盟27日強調,兒盟不曾也絕不會指示社工進行任何非法行為,更沒有任何包庇情事。(中央社資料照)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童致死案,北檢認定兒盟陳姓社工(中)竄改訪視紀錄,並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兒盟27日強調,兒盟不曾也絕不會指示社工進行任何非法行為,更沒有任何包庇情事。(中央社資料照)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一歲男童,遭起訴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北檢也認定兒福聯盟陳姓社工偽造訪視紀錄,今天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對此,陳姓社工的委任律師蔡宜臻今天發表聲明指出,此案從檢警偵辦之初,相關偵查過程資訊即不斷外洩,輿論風向均誤導社工未實際訪視,一再形塑社工包庇保母罪犯形象,完全違反偵查不公開。

聲明也提到,社工3月12日一接到電話通知即前往機構配合調查,全程精神狀況穩定、無任何傷人自傷舉措,當天卻被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為由拘提並上銬,再刻意讓媒體拍攝,此等違法執法手段,使社工在接受偵訊前,某程度已被宣告社會性死亡。

聲明中強調,關於案發以來媒體報導指稱社工未實際訪視而偽造工作記錄、收受回扣、包庇保母等都屬不實報導。

針對究竟有無訪視一事,檢方經查證社工提出訪視照片、影片、對話紀錄、醫療單據等即未再提出質疑。另外,檢方經調閱相關金流及對話紀錄後,也釐清社工確無收受回扣、與保母具私人情誼等情事,但此等錯誤報導,使案件雖在偵查中,輿論卻已未審先判。

聲明表示,檢方起訴理由大致包含社工雖皆有親自到場訪視,但未能發覺劉保母所羅織的謊言、未能辨識傷勢像受虐所致,進而為兒虐通報;社工未能因應受傷情況,增加訪視頻率或進行不定期訪視,以發覺虐待情事,故認社工涉犯過失致死罪。以及社工工作紀錄內容,因與他人記憶有異,且社工無法提出錄音或相關證據,證明其紀錄為真,而遭檢方認定涉嫌業務登載不實。

聲明指出,檢方所援引社政機關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應是針對「通報後之保護個案」;衛生福利部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工作指引,規範對象應是「居家服務中心之社工」,上開規定於本案是否有所適用,誠有疑義。

聲明強調,身處社會安全網第一線的社工,並無知情不報、見死不救、蓄意包庇情形,對於案發當時劉保母危險舉動亦無預見可能性,卻以「你應該識破謊言,察覺真相」「你應該採取更好的訪視措施」等將注意義務處於還能更好的假設,對社工起訴,使刑法「過失責任」變為「結果論」。

聲明指出,劉保母的蓄意欺瞞使本案社工及社會局訪視人員、牙醫均遭蒙騙,卻要本案社工一人扛起過失致死等刑責,對於這樣起訴的結果深表遺憾與不解。

聲明也提到,社工將在後續司法審理中,持續配合調查,針對起訴書就事實及規範有所誤解之處,將逐一還原釐清,證明清白。

此外,北檢提到,檢察官過濾扣案手機後,查明陳女在案發後未能提交完整訪視紀錄,並在兒福聯盟內部以男童姓名成立的SKYPE「小天使群組」內商討應對事宜,同時另成立「1224意外處理群組」,以雲端於群組內共同整理案發大事記,並於12月31日至今年4月18日期間內,3次刪除、增補及修改訪視紀錄。

且當時檢警搜索兒福聯盟時,兒福聯盟要求陳女表達「現在壓力大」、「一慌亂就會失言」、「不要老實回應」,導致陳女藏匿證據,干擾辦案。

對此,兒盟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對於起訴社工,兒盟認為有細節仍待釐清,尤其需要理解社會工作者在服務時可能面臨的實際困難,可能無法僅依書面規章進行判斷,更何況援引不完整或錯誤規定作為依據,將誤導媒體及社會大眾對於案件真實情況及社工工作的理解。

對於北檢指涉兒盟同仁以「內部群組」討論案件資料一事,兒盟表示,實際應為檢討小組釐清案件時所建立的緊急應變措施,目的是釐清案件、持續提供家屬及各網絡單位必要資訊。

兒盟強調,兒盟不曾也絕不會指示社工進行任何非法行為,更沒有任何包庇情事。

兒盟表示,社會安全並不僅是單靠社工的努力,仍需各界通力合作,彼此扶持,方能構築成一個更完善綿密的社會安全網,兒童福利聯盟身處社安網其中一環,願和所有助人工作者一起進步,為健全更完善的兒童福利制度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