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畫面違節目分級 NCC開罰4電視台逾百萬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9日電)NCC今天對三立、TVBS、東森新聞台與台視新聞內容,總計開罰新台幣145萬元,強調報導重大社會治安事件時,應適當處理暴力與血腥畫面,並加註警語,降低民眾恐慌或引發模仿的疑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926次委員會議審議109年第3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決議13件案件予以核處,其中,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5件、違反節目廣告化規定7件及違反置入性行銷規定1件。

在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部分,NCC總計開罰5案件。包括今年3月15日三立新聞台「正午新聞」節目、TVBS新聞台「上午10點新聞」節目播出「與妻口角隨機砍騎士」新聞報導,分別核處新台幣20萬元;今年4月14日東森新聞台「1200東森午安新聞」節目、台視(主頻)及台視新聞台「午安您好台視新聞」節目播出「房仲隨機狂刺路人」新聞報導,各核處40萬元、65萬元及予以警告。

NCC同時也對壹電視等11個頻道在報導「與妻口角隨機砍騎士」,以及年代等12個頻道播出有關「房仲隨機狂刺路人」的新聞報導內容上,發函電視台要求改進。

NCC簡任視察陳書銘解釋,房仲事件報導上,各家都有畫面處理,開罰主因為畫面處理不夠,包括看到明顯刀械形狀、刺殺動作、反覆播放等,可能對兒少產生影響,同時會根據過去2年違反次數以及嚴重程度,因此有不同裁處金額。

在違反節目廣告化部分,高點電視台「健康探索家」節目核處80萬元、八大娛樂台「健康大贏家」核處40萬元、中視新聞台「開心有夠讚」核處65萬元;非凡新聞台「2整點新聞」節目、三立戲劇台「炮仔聲」節目、中天新聞台「大政治大爆卦無色覺醒」節目及「1300午間新聞」等節目,NCC則分別給予警告。三立台灣台去年11月6日「炮仔聲」節目則因涉及4項商品置入,違反節目置入性行銷規定,核處60萬元。

NCC呼籲,尊重電視節目內容取材與編排,新聞播出重大社會事件內容前,應注意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節目內容也須遵守節目應與廣告區隔的規定,維護閱聽眾權益。(編輯:黃國倫)1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