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江春男酒駕案,最快下周偵結

【時報-台北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酒駕案,法界人士認為,江因是初犯並認罪,且酒測值僅0.27毫克,北檢應該是簽分「速偵」案處理,因此最快下周偵結,給予江緩起訴處分,推估江須繳國庫3萬多元處分金。

不過,由於酒駕緩起訴案件,北檢尚須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要等高檢署駁回再議後,全案才確定。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新聞來源: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