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法務部公布:防疫裁罰金額1.7億元

【時報-台北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上午在行政院會提出「COVID-19疫情現況及因應作為」其中有關「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執行概況及成效」做專案報告。據統計,各縣市裁罰案件共有1390件,金額1億7768萬8668元。

行政執行署報告指出,統計至今年1月25日止,各縣市「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總件數為1390件,裁罰金額合計1億7768萬8668元;已繳納件數合計568件,金額4898萬5532元。各執行分署收受案件總數合計428件,應納金額7288萬4500元;完全繳清144件,金額1558萬元;部分繳清(含分期繳納)104件,金額281萬9,256元,已繳納金額合計1839萬9256元。

法務部表示,該署為因應新型冠狀肺炎裁罰案件之移送執行,於去年1月30日即已依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相繼成立「應變小組」及「防疫執行專責小組」,責成各分署由專股專人辦理。並通令各分署,由主任行政執行官或資深行政執行官擔任與各移送機關之聯絡窗口,主動了解相關裁罰案件之案情,及與衛生主管機關通力合作,協助衛生主管機關催繳及逾期不繳後儘速移送執行,並發布新聞稿,給予被處罰的民眾「如果不繳清罰鍰就會被移送執行」的壓力,以督促其繳清罰鍰。若民眾逾期不繳,則於收案後迅速強力執行,以避免防疫出現破口。(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張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