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職務之便 戒之在「貪」

消防夫妻因兒子在麥當勞摔斷手竟勒索七千萬,根據媒體報導,蔡姓夫妻因五歲兒子在土城裕民分店麥當勞的兒童遊戲區遊玩時不慎摔傷、骨折,再加上投資失利、積欠債款,遂利用職務之便,檢舉各地麥當勞的消防、建管等措施不符規定,藉此勒索財物,桃園地檢署已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將他們起訴,新北市政府也依照規定將兩人停職處分。 當人被逼到絕境時,什麼事情都有可能做得出來,莫非真的是「狗急跳牆」?兩人利用職務之便,取得疑似有違反消防、建管的文件後,再以匿名檢舉的方式,要求消防局再次前往安檢;再與麥當勞的律師協商時,以全台有兩百多家麥當勞為由,設置的兒童遊戲區恐有違規之虞,要求賠償七千萬元,談判未果,於是又化名寄送紙本至各縣市首長信箱,檢舉各地的麥當勞分店疑似違反消防法及建築法規等,要求前往稽查。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有道德的君子只會拿取合於道義、義理的錢財,不合於道義、義理時,則不會索取。但是,當債務出現缺口時,錢滾錢、利加利,且每月收入有限的情況下,極易讓人喘不過氣來,加上三名幼童的開銷不斷擴增下,自然有意另闢財源以解燃眉之急,惟一旦心有貪念,即便鋌而走險,也可能在所不惜。 利用職務之便犯案有違法律,也將吃上官司,又何來公正、道義可言?當職位爬得越高,更應謹守本分「寬以待人,嚴以律己」,而不是善用職務之便,行害他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