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BNT疫苗揭穿行政院謀獨真相

民間採購1500萬劑BNT疫苗已全部簽約確定,但過程曲折離奇,據民眾黨立委高虹安透露,在談判過程中,行政院一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瓶身包裝不能有「復必泰」3字、合約中不能出現「台灣地區」字眼、由華航派機運送疫苗等等。合約畫押前,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堅持拒絕「台灣地區」字眼,但企業法務人員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即分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政府自知再阻擋下去以致破局恐怕會引起更大民怨,最終同意放行。

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

蔡英文在2016年總統大選時就信誓旦旦表示「維持現狀」以取信美國與台灣人民。但她上任後拒不承認兩岸行之多年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的交往模式。在她眼中,她所獲得的選票,就是對現狀重新界定的授權。人民選擇了她,就代表台灣人民對於九二共識交流模式的否定,甚至認為北京會改變立場。再者,她認為只要不搞更改國號修憲的法理台獨,就是維持現狀。至於國名為何、兩岸關係的本質為何,可以存而不論。

但是就算蔡英文不願意接受九二共識,但作為依照《中華民國憲法》選舉產生並執行職務的總統,遵守現行法規是其天職。維持現狀當然不等於政策路線的因循,但是至少應該包含對法律的尊重與繼承。人民的授權並不是允許當權者對於現狀的任意詮釋,憲政民主制度還有一套高於成王敗寇的法治精神。何況民進黨在立法院也取得多數,若覺得現行制度窒礙難行大可修法修憲,逕行改變,這也是民主政治依法行政,以及兌現政見的責任政治表現。現今民進黨政府拒絕接受「台灣地區」的法律用語,阻擋疫苗採購,除了有背人道精神,更有違法違憲之虞。

在未修改憲法以及廢止《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前,我國憲法精神就是「一中憲法」。現行憲法雖經過多次修改,但本文始終未修,而以增修條款方式進行修憲,就是要保留憲法法統。《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則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以及依此法源制定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將兩岸關係現狀在我國法律定位為一個中華民國的兩個地區。在對於兩岸終局發展目標,在增修條文亦有「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字眼。

缺乏對歷史與法治的尊重

所以從《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所謂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是指當兩岸互動發生法律適用時所應用的法律實踐區域,並沒有矮化或外國化的問題。民進黨政府拒絕接受「台灣地區」無疑就是要將兩岸關係兩國化,此時,所謂的現狀就被打破了。

民進黨從早期對中華民國的敵意、蔑視,到必須借殼上市,發展出三段式論述,即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是中華民國,目前沒有獨立的問題。但是只要中華民國國名存在就不可能迴避一個中國的事實。蔡英文只好利用閹割和拼接的手法,淡化或塗改中華民國的意涵,以中華民國台灣否定1949年之前的中華民國。看似對外方便國際識別、對內折衷兼容,實則充滿權力的傲慢與濫用,缺乏對於歷史事實與法治原則的尊重。

這次企業採購疫苗與對方達成使用「Taiwan R.O.C」的協議,民進黨政府仍不滿意,可見所謂中華民國台灣一詞本就沒有包容之意。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採購疫苗雖然重要,國家尊嚴與國家利益也很重要,姑且不論他將人民生命安全置於何處,更令人疑惑的是他口中的國家到底為何?

不知道行政院官員在政治上處處為難企業採購疫苗是否出於蔡總統本意,但政府官員個個揣摩上意,爭相利用意識形態表忠,已造成政府施政的一大障礙,也嚴重破壞依法行政原則。蔡英文再不加以節制,執政危機只怕越陷越深,也會招致更大的民意反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