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別輕忽烏龍軍購案暴露的亂象

「愛國者三型飛彈」修復與認證案傳出違反建案程序醜聞,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繞過國防部,逕自透過駐美軍事代表團向美方詢價,國防部於美國國防部知會國會並公告後才愕然得知,各界譁然。空軍司令部業管主管及防指部指揮官劉峯瑜中將等人已受懲處,但「烏龍軍購案」所暴露的國軍內控機制失靈問題,茲事體大,若國軍四肢不受大腦節制,台海風雲日緊之際,國人豈能安心度日。國防部不能以懲處失職個別人員為已足,更要以負責任的態度,深度檢討本案過程每一個環節,認真修復內控機制。

國防部編列15年預算,自2007年開始向美國採購愛國者三型飛彈,相關預算將於明年執行完畢,空軍防指部為維持既有戰力,逕自向美方提出作業維持需求,後由華盛頓主導以化零為整方式,拼湊出軍售新案。就空指部而言,並非有意違法犯紀,對國軍來說,卻顯現出多項危機警訊。

國軍紀律出現崩壞跡象

首先,本案為體制內集體作業,非隻手可以遮天;當美方決定將後續勞務作業案整合為新增軍購案,絕非單方面就能決定。國軍涉及此案專業幕僚與主管如此多,為何無人提出應向上級呈請核示,就能私相授受讓其定案?

其次是本案性質轉換過程中,必然公文往返多回,耗費時日,絕非一蹴而成;為何過程中國防高層未能掌握蛛絲馬跡?作業過程涉及駐外採購與預算財務管理等多個單位,公務文書應當發送多處,為何能夠長期規避不同部門的內控機制,實在不可思議。

對美交涉軍購並非單一窗口,而是多頭馬車各行其是。國防部本部是建軍規畫幕僚體系,並不能完全掌握駐外後勤採購作業,情報、國安、外交部門往往插上一腳,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本案軍團層級幕僚與主管能直接對外提出採購需求,並做出付款承諾,是否另有高層不循體制私下指導?是否本諸政治正確配合美方演出?都是合理的懷疑。

國防高層不分藍綠,都與美軍駐台聯絡官員來往密切,雙方居然從未對本案有所溝通,讓人不敢相信。難道國防高層只是檯面人物,真正私下協商另有其人?外交首長經常率先對外公布我與美方軍事交流訊息,到底國防高層在對美軍購能否掌握全案,又是啟人疑竇。

在此必須提出警告,國防施政作業程序若成為空氣,軍紀必將蕩然,平時或不易察覺其弊;一旦兵凶戰危時刻,前線不聽指揮自行開火,受人操控挑起戰端亦不無可能。本案顯示軍中督察、監察及政風等內控機制失靈,駐外單位與採購部門亦未曾對此發出警訊,危機不能視而不見。

國軍人事、財政與行政紀律已出現崩壞跡象,慶富案違反預算規畫,未依期程提前付款,最後由當時海軍司令扛下責任,聲稱係由其拍板定案,調撥各軍種預算餘額流用支付,全案重重疑點並未釐清,卻就此結案。若政治正確保證後續官運亨通,就怪不得他人仿傚擅權專斷。

依據《國防法》第10條,國防政策由行政院制定;國軍重大投資採購案超過既定金額,須經過法定程序提報行政院核定,才能夠編列預算列入施政計畫。軍隊必須是節制之師,缺乏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國防施政若不能依循章法,於行政體系內依法運作,而由所謂國安高層檯面下指導,只講政治利害關係時,自然就會亂象叢生。

軍隊墮落成為政治奴僕

國軍必須是效忠國家之軍隊,不可墮落成政治奴僕;若國軍幹部必須察言觀色,見風轉舵便宜行事,甚至還要考量政治潛規則時,國家綱常與軍隊軍紀如何維繫?特別是台海緊張情勢日益升溫,前線官兵與海空巡弋艦艇戰機,往往面對極度險峻情勢,若不能抗壓恪守軍紀約束,遵循作戰規定,軍令無法貫徹,恐怕不僅會有擦槍走火情事,甚至將來基層官兵依循本身政治信念,或是受到政治人物指點,主動導演開戰都不無可能。

國軍對美採購應有勞務品項,以維持戰備水準,但不容不循國家章法胡亂作為。我們更反對政治導向違法對外承諾,配合他方政治大戲搏命演出,無端在台灣海峽用軍售議題添加柴火。若軍隊風紀敗壞,驕兵悍將與他國私下交易,國民豈能安心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