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台灣四不像體制
屏東明揚工廠大火再度提高社會對消防人員處境的關注,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日前受訪時表示,警消問題不外乎攸關預算、員額等,相關待遇較軍人差,他若當選總統,將重新立法保障警消的預算、裝備、員額、退休、撫卹,讓警消弟兄、海巡與在第一線衝鋒陷陣的特殊公務員值勤時有更多防護,退休後更能安養晚年,若碰上不幸,親屬也將獲得完整照顧。
總統是最高行政首長,可動用行政權,就是不能左右立法權,與內閣制國家完全不同。內閣制國家由人民選出國會議員,再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內閣向國會負責,而國會向選民負責,掌握行政權的政黨也同時掌握國會,在這種環境下,行政首長也是國會議員,當然可以主導立法或修法,然而台灣並不是這種體制。
台灣的體制是行政與立法分立,人民分別選出掌握行政權的行政首長及掌握立法權的國會議員,行政首長及國會議員各自向人民負責,而彼此之間則相互制衡。只是台灣的分立制度出現病態,一般權力分立國家都實施三權分立,台灣卻是五權分立,立法單位沒有監察權,卻有內閣制國家獨特的質詢制度,之所以會有這種病態制度,是中國國民黨將孫中山神格化,事實上孫中山是人,不是神,有很多事他不懂,只是他錯誤的主張,拖累了台灣。
行政與立法分立國家,為避免立法單位立了窒礙難行的法律,因而設有否決權,《中華民國憲法》的覆議權就是一般總統制的否決權,可以否決窒礙難行的法律。只是修憲時中國國民黨拿總統的覆議權與民進黨交換立法院的閣揆任命同意權,兩大黨各取所需,讓總統的否決權殘缺,失去原有的功能,立法院的閣揆任命同意權則消失。事實上,依循修憲前的體制,就算總統擁有否決權,只要總統所屬的政黨立委沒有過半,總統還是沒有機會主導立法,侯友宜還想以立法的手段照顧警消的福利?他有把握中國國民黨的立委能過半嗎?
台灣的總統已沒有完整的否決權,只要朝小野大,立即跛腳,然而完全執政時,總統卻會指揮國會,變成有選舉制度的獨裁政權。一般人認定,只要有選舉制就不是獨裁國家,大錯特錯,希特勒年代的德國,有完整的選舉制度,而且希特勒所有權力都是國會所授予,只是全世界公認希特勒就是獨裁者,台灣存在畸形的憲政體制,侯友宜完全了解這種制度嗎?
不少台灣人將總統當作皇帝,甚麼事都可以做,事實上總統是行政首長,不該干預立法權。台灣的體制是行政與立法分立,由國家主人分別選出行政首長及議員(立委),行政首長左右立法就變成獨裁者,只是完全執政的台灣總統常指揮國會,這是病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