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從政者應以道德高標自我警惕

從政者應以道德高標自我警惕-以前選民被綁架,政客可以為所欲為,近來選民自主性提升,心中自有一把尺,品德已變成政壇攻防重要議題。

台灣政界近年來有項新的轉變,就是與過去提出施政白皮書與強調自身優異政績相比,目前似乎攻擊對手論文抄襲、外遇、家暴、性騷擾等更成為熱門話題,特別是在訊息暢行無阻的時代,透過媒體、網路進行這類負面文宣,甚至有日益成為選舉主軸的現象。面對這種發展趨勢,應該會讓從政者深自警惕,從而以道德高標檢驗要求自己。

首先,雖然學歷在求職初期或許有幫助,但只要是出過社會幾年的人都知道,學歷並不等於能力。台灣國會議員整體學歷明顯優於世界各國議員,但這並沒有反映在立法能力上。雖說如此,但台灣社會長久以來還是存在對學歷的迷思,許多民意代表與地方首長事實上是靠在地經營而出頭,但卻在當選後對自己的學歷感到不足,因而各黨都有設法「洗學歷」的情形,普遍想要讀個碩博士在職專班,結果大部分必然在畢業論文上碰到問題,從而出現涉及抄襲或有請人代筆嫌疑。如今這些問題浮上檯面成為選舉焦點,相信今後有意從政者若明知自己沒有時間或能力,就不再會勉強要拿取碩博士學位。面對各黨這一連串的學術風暴,從政者應該認識到現今高學歷未必會受到選民青睞,謙卑、親民和能力才是選民的選擇。

其次,在人權議題成為台灣社會價值的今天,性別平等與尊重是非常重要的領域,基本上一旦確認所涉事案屬實,對性騷擾的處理原則上是零容忍。然而,在一般民眾對此戒慎恐懼的同時,相對擁有較大權勢的政界人物,最近反而陸續遭爆料性騷擾事件,甚至高層在處理時有姑息、淡化、隱匿以及吃案的情形,一時之間性騷擾爭議風暴籠罩台灣政壇。與論文抄襲問題不同的是性騷擾負有刑責。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涉案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若情勢屬實則須將加害者移送法辦,而不只是退選或辭職那麼簡單,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

再者,一般人若發生外遇也因已除罪化而只剩民事問題,甚至有家暴事件也只須面對法律責任,但政治人物的外遇或家暴案就不是那麼簡單,除政治責任之外,甚至連其政治前途都可能畫上句點。如曾兩度爭取美國總統候選人資格,且二○○四年原本被看好可能成為美國下一位副總統的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愛德華茲,因外遇生子而公眾形象毀於一旦,終於讓他白宮夢碎,退出政壇。另如曾主張男性育嬰假而有「政壇暖男」稱號的日本自民黨眾議員宮崎謙介,因老婆待產及育嬰期間發生偷腥醜聞,最後坦承外遇、鞠躬道歉,同時也辭去議員職務。因此,有意從政者絕對要堅持對另一半的忠誠,維護婚姻與家庭的傳統價值,至於家暴則更是萬萬不可取的零容忍。

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是涉及基本尊嚴的人權問題,誠信涉及人類群體的發展與安全,如有論文抄襲、外遇、家暴、性騷擾等違反人權與誠信的行為,參政者都會讓選民唾棄,甚至重創政黨的形象,進而造成年輕、女性、高學歷及中產階級選民的流失。因此,從政者應以道德高標自我警惕,絕不能因權勢在手而驕矜自滿,否則不但政治前途毀於一旦,連帶也會拖垮政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