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愛是成全不是毀滅
正常的「愛」是付出,不是佔有,但有人扭曲了「愛」的真諦,存有掠奪的心態,因而發生悲劇。
最美好的愛情是相互成就,相反的,最可悲的愛情則是彼此毀滅。從相愛到分手,是從渴望到失望,甚至絕望的轉折,許多人無法接受這種心理與生活的失落,一時難以調適下,極易鑄成大錯,悔恨終身。日前新北市新莊區一名五十歲何姓女子清晨六時許,前往化成路巷內超商購物,不久便遇到喝醉的五十七歲林姓前男友也進店,林男一見何女,便追問分手原因,並表示復合之意,還拉著何女到座位區談判,卻遭何女嚴詞拒絕,林男怒不可遏,拿原子筆對何女頭部猛戳,造成何女額頭二公分傷痕血流不止,店員緊急報案,警方趕抵現場後,迅速將林男壓制逮捕,全案訊後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何女與林男今年六月間展開交往,但二人戀情僅維持一個多月,便因細故分手,再見面便發生如此憾事,讓人不禁感嘆這段戀情的易逝與可悲,由於對於感情的錯誤認知,短短幾個月的時間,便從相識相戀變成相愛相殺,加害一方固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但受害者除了身體受到傷害,心理的創傷更是短時間內難以癒合,這樣的愛情絕對不是大家所認知和樂見的;甚至於,這樣的交往算不算得上愛情都值得商榷。
除了這起事件之外,過去台灣也不乏類似的社會事件,去年七月基隆市租屋同居的情侶陳男和劉女,因經常爭執分手,陳男因不滿向劉女提出復合遭拒絕,趁劉女返回租屋處收拾衣物時以菜刀砍殺劉女多刀,劉女當場死亡,遭判無期徒刑。今年初,台中一名全姓男子和廖姓單親媽媽分手後要求復合遭拒,憤而動手施暴,並徒手勒昏對方,再用剪刀、水果刀割斷被害人氣管及大動脈,造成廖女當場死亡,還狠心辱屍,一審遭處無期徒刑。台北市中正區水源快速道路旁街道,一名男子先前找前女友復合被拒絕,還不滿她疑似交了新對象,八月間持三十公分利器在舊愛的租屋處下堵人,遭警方依社維法送辦,裁罰兩千元。這些都只是諸多案例的一小部分,以前還有更多,以後也不會少。
現代人對於感情、愛情、婚姻的態度已經跟傳統思想有了極大的差別,兩個人不一定要有感情才能在一起,政治聯姻、商業聯姻、利益交換,或者某種追求慾望的滿足,都可以成為交往和結婚的理由,如果兩人都保持成熟理性的態度,這樣的交往或婚姻也能夠滿足雙方的需求而持續,但往往許多的失敗婚姻都是來自於對感情的認知錯誤和需求過多所產生的不滿,因而發生悲劇,黯然收場,更甚者,如上述案例般傷人傷己、害人害己,令人浩歎。
古人強調人際關係要「發乎情,止乎禮」,即使是男女交往也要以尊重對方為前提,最終是修成正果最好,值得親朋好友祝福,即便最後黯然分手,也要給予尊重祝福,任何情況都不應該失去理智與平和。也許第一印象不夠準確,但經過相處後發現對方缺點,當任何一方宣稱分手後,該放手時便放手,不要繼續糾纏,畢竟強扭的瓜不甜,強迫的愛情不會有好的結局,只有真心付出,彼此尊重,相互成就,才是愛情的真諦。
愛情是古今中外共同的主題,是每個人幾乎都會企求可望的感情,一旦得到便要好好珍惜;如若不然,也要成全對方,斷然不可心存毀滅之念,否則就是自誤誤人,自害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