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府依法執行死刑乃理所當然之事

槍決死刑犯只是政府依法執行公務而已,卻有人提出「死刑可以拉抬執政者的聲望嗎?」,那質疑者是管太多又做太少

法務部於日前執行死刑犯黃麟凱槍決,引發社會關注,因為這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次執行死刑,也為憲法法庭一一三年九月宣判死刑宣告有條件合憲後的首宗死刑執行案件。

對於政府執行死刑犯黃麟凱槍決,社會大眾看法分歧,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坦言,雖無法支持廢死,但認為把死刑當做萬靈丹的社會是很不健康的。或許在這個時間點選擇執行死刑,許多人無法理解,但政府乃是依法執行死刑,而非刻意製造新聞話題。但死刑應該選在何時執行才算適當,相信大家的答案絕對不同。黃麟凱於二○一三年間勒死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手段凶殘,毫無悔意。在監獄期間接受輔導時,黃麟凱對於輔導,如看聖經、禱告等完全沒有興致,感覺相當冷血。最高檢察署審核後認為無不得執行事由,法務部覆核,再次審認無法定不得執行死刑事由,為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正義,依法執行。

政府執行死刑是依法行政,但有些人會質疑賴政府選擇在目前政治僵局且黨派對立的緊張情況下,執行死刑,是否有其政治目的。大家想想,在主流民意高度支持死刑的台灣,執行死刑可以拉抬執政者的聲望嗎?答案見仁見智。例如,總預算僵局未解,行政院長卓榮泰曾在報告中表示,針對原民禁伐補償條例預算金額提出三項解方,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第二預備金、追加預算,但前提是要在野黨承諾下不為例。對此,中國國民黨立委表示,黨團最初也希望以追加預算方式補足,但若要黨團承諾下不為例,等於在野黨自廢武功;民眾黨團則認為,這次讓行政院有補考機會,可以從別的地方補足預算,但也要行政院承諾下不為例。以總預算僵局來看,一個死刑,對執政黨支持民調的拉抬效果能有多大?

「死刑可以撫平社會的裂痕嗎?死刑到底能不能實踐某一種正義?」這是值得政府與國民一起思考的問題,因為死刑是一種懲罰方法,如果能有替代死刑且更能達到降低犯罪率的方法,相信政府可以朝向這個目標去進行,讓國民的生命受到更嚴謹的保障。畢竟,死刑是剝奪生命的一種致命方式,無可逆轉。誤判,殺錯,死了就沒了。但目前死刑制度是合憲的,法務部基於依法行政,自當依法執行,理所當然。對於王婉諭的批評,只能說,立委如果認為執行死刑對社會治安沒有幫助,那立委就應該更積極地說服其他政治人物,努力改變台灣主流民意,讓人民改變立場,支持國家廢除死刑。

先執行黃麟凱的槍決,是因為他的案件沒有爭議。其餘三十六名死囚及評議簿一致決部分,依照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見解,目前由最高撿察署審核中,如果沒有異議,就會依法執行。總之,賴政府依法執行死刑是做政府該做的事,在野黨或廢死支持者如果有意見,也不該用死刑來嘲諷執政黨想拉抬民調。因為,只要死刑不廢除,不管哪個政黨執政,早晚都要執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