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有完沒完?
││爭議性法案未經委員會討論逕付二讀,到二讀會時霸占主席台,不讓執政黨立法委員發言,它屬反民主的多數暴力。
新一屆立法院委員組成後,雖然有許多新進委員加入,立法院的氣象與運作並沒有立即提升。反而因為國民黨及民眾黨形成堅強同盟之後,每次表決必贏,顯露出政黨私心及各種離譜行徑。從各種離譜法案的未經委員會討論逕付二讀,到二讀會時霸占主席台,不讓執政黨立法委員發言,等同收回立法委員的發言權,讓應該最象徵民主與自由的立法院,真的成為烏龍院與吵架院,連國際媒體都加以關注,嚴重損及國際形象。
過去國民黨擔任在野黨時,對一些行政院提出的重要議題,如美豬進口、前瞻基礎建設預算等,採取「案海戰術」提出一些簡陋及重複性法案,企圖杯葛執政黨的法案。即使民進黨席次多數,也讓在野黨可以充分的表現或「表演」。但是反觀在立法院多一席的國民黨,竟然聯合別有用心的民眾黨,刻意阻擋民進黨的法案之外,竟然違反憲法建構的制度,強迫性的以表決及修法方式,提出諸多可能違憲的修正條例。
例如,以邀請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為例,憲法並未禁止,也沒有律定總統必須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但過去國民大會有過類似前例,立法院要比照實施也無可厚非。但如果要求總統必須與行政院長一樣,接受立法委員即問即答的質詢,那就違反了憲法五權分立與制衡的原則。因為各主要部會事務權責屬於行政院長,總統不一定完全清楚國防、外交與兩岸以外的事務,那是行政院長的權責。如果立法院針對這些行政院長權責事務質詢總統,即問即答的方式容易成為政治作秀的場合,只滿足了那些期望打開知名度的新科立委,以及具強烈意識形態,希望藉質詢修理總統的變態委員。
另以東部基礎建設條例為例,立法院職權是在監督行政機關的政務及預算,立法院可以嚴格監督行政院預算與執行,但不能通過法案,強制要求行政院針對某些建設編列特定預算執行,因為那屬於行政權。立法委員可以根據選民需求,在立法院質詢時,凸顯建設工作重要性,以及重大工作的疏漏,讓行政院以檢討改進及編列預算新建的方式執行。但是因為重大建設的各種專業,分別隸屬於行政院經濟部、交通部、財政部等重要部會,從財務規劃、工作計畫擬定都需要專業人士的制定。以制定新法的方式,要求行政院必須吞下某項重要建設工作,其實等同立法機關霸凌行政機關,讓行政立法機關處於對立局面。
最後國民黨所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實質是立法院擴權的行為,目的在限制及約束行政機關的職權;甚至國家安全戰略法的提出,將總統職權降到行政院長層級,讓立法院可以壓抑及控制民進黨的施政,形成政局混亂的局面,使國民黨有機會贏得下一次的地方政府及總統選舉。制度的建立,尤其是憲法秩序的維持非常不容易。因為當中央層級的立法院可以擴權,逕自限制行政權,或通過決議或法案要求行政機關執行某項利於某選區的政策,縣市及鄉鎮將會比照辦理。屆時政府體制行政立法的運作脫序,連司法機關都無法仲裁,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體制可能在瞬間土崩瓦解。
每個政黨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多數席次者固然可主導議事,但議事還是要按既有制度,必且尊重少數黨的意見,相互妥協建構雙贏局面。如果每次選舉後,多數政黨都要以政黨利益制定或修正法律,盲目投票,連逐條討論都不允許,強勢改變相關制度,等於製造朝野政黨惡鬥的氛圍與素材,未來政黨惡鬥將無休無止。藍白政黨有完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