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民主海嘯淹沒政壇衝浪者

││行政與立法單位都是國家主人所授權,當朝小野大,立法單位以立法手段壓迫行政單位時,只能由國家主人施壓。

國會擴權法案即將三讀,從各種跡象看來,藍白政黨鐵了心要通過這個法案。公民們過去兩次集會所展現的氣勢不能阻止法案進入三讀,未來要有效阻止這項惡法,僅剩下釋憲、覆議及公投複決而已。可是在表決無法贏得多數下,釋憲及覆議可能緩不濟急。看樣子,必須透過公民集體的力量,才能讓擴權法案作廢,並且嚇阻後續如東部建設條例等惡法的提出。公民集體力量的發揮,除了今天的集會抗議外,另一條戰線就是透過公投複決。

由於藍白合作的席次優勢,只要甲級動員的表決,執政黨沒有機會勝過在野聯合的政黨,這也就是在野黨有恃無恐的原因。而在近期爭議法案逐條審查過程中,民進黨用大量登記發言、表決前清點人數等議事手段,僅能稍微延遲法案通過時間,恐怕無法阻擋法案通過。面對未來最壞狀況,執政黨及公民團體都應該有萬全的心理準備。根據經濟民主連合的說法,公民團體的訴求包含由行政院提出覆議、行政院或立法院提起憲法訴訟、連署要求公投複決以及罷免提案的區域立委等。

而這些因應作為及手段,公民團體已經開始著手準備工作。然而,平心而論,若行政院提出覆議,最後仍須經立法院表決,在雙方動員下,仍可能維持原議。行政院提出憲法訴訟,除非能先凍結法案實施,否則在憲政法庭尚未裁決前,法律必須公布及實施,在法律已經實施下,拖得越久,社會需付出成本越高。而連署要求公投複決與罷免提案區域立委,都是冗長的公民動員活動,尤其罷免區域立委必須在任期滿一年後實施,如何延續動員能量將是關鍵。目前最能夠展現公民力量,而且可以立即推動的就是公投複決。

然而,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因為本屆總統選舉人數有一九五四萬八五三一人,也就是說,至少需要一九五五人提案;在公民提案送交中選會審核通過後,將進入連署程序,公投案則需在六個月內達到連署人數門檻,也就是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一.五%以上,至少需要廿九萬三二二八人連署。當提案及連署通過後,接著就會進入投票階段。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每兩年舉行一次,皆訂在八月的第四個星期六。至於公投案通過與否門檻,則需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正當各黨開始九合一選舉的先期規劃時,如果當年有公投案的選舉,將會讓選舉的議題趨向擴大延伸到國會改革及藍白營後續提出的重大法案。屆時對哪一個政黨有利尚未可知,但是原本就競爭激烈的地方選舉,將因為公民投票的舉行而更為複雜。

藍白結合透過多數制定擴權法案的惡例已經凸顯出台灣民主的困境,那就是當多數黨一意孤行,違反程序正義,制定違背民主的法案時,雖然公民團體或政黨可以透過一些方式反制,但基本上只能拖延立法程序及時間。即使要罷免特定區域立委,或以公民投票提案反對,將擴日廢時,未必能夠順利成功。除了等到法案通過以後採取各種反制作為,還不如今天就走上街頭,嚴厲警告濫權的政黨及國會議員立即停止三讀,否則百萬人民將凝聚成為民主海嘯,淹沒這群政壇衝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