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500賄選 國民黨鄭雙銓當選無效定讞

遭判當選無效,鄭雙銓直言「非常不服氣」。(林和生攝)
遭判當選無效,鄭雙銓直言「非常不服氣」。(林和生攝)

屏東縣議員鄭雙銓2018年順利連任,卻遭屏東地檢署查獲他以每票500元賄選,屏東地院一審判決鄭雙銓當選無效,鄭不服提出上訴,11日高雄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當選無效定讞,議員一職確定不保。

檢警追查發現,鄭雙銓在2018年11月競選屏東縣議會第19屆議員期間,拜票掃街後特意到選區內張姓女友人開的早餐店,以1票500元、共3000元的代價企圖賄選,但當時張女不敢收錢,當場拒絕。

大選前,鄭雙銓再次前往早餐店,先向張女詢問友人彭女的行蹤,並詢問張女「我可以託妳嗎?」當時張女並無拒絕,且反問鄭雙銓「託多少?」鄭沒發言,先以雙手比5,再以單手比出5的手勢表達,張為求謹慎詢問「是否為1500?」鄭雙銓點頭回應,便委請張女轉交1500元給彭女,為求低調,雙方約定由張女先墊款給彭女,鄭雙銓隨後再託人以報紙包裹1500元還給張女。

檢方去年11月接獲情資,扣得疑似選舉人名冊等證物,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彭女全盤托出,並繳回1500元賄款,刑事部分屏東地院一審依《選罷法》判鄭雙銓4年、褫奪公權4年,二審上訴遭駁回,雖仍可上訴,但民事部分已判當選無效定讞,議員位置確定遭拔。

獲悉判決結果後,鄭雙銓仍堅持自己是清白的,直言整起事件就是被栽贓,「但法院判都判了,還能怎麼辦?」非常不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