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共擁百坪愛巢仍婚變 專家說…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乒乓球國手福原愛、江宏傑異國婚姻婚變,據日媒消息指出,兩人感情破滅與「公婆同住」同住有著極大關係。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暫且不論日本與台灣文化差異,即使是台灣人本國婚姻,大多數女性都希望婚後不與公婆同住,就是希望不要產生過多壓力。

郭紀子指出,121坪空間足夠6人以上居住,所以不會是婚變主因。(圖/翻攝自Google Map)
郭紀子指出,121坪空間足夠6人以上居住,所以不會是婚變主因。(圖/翻攝自Google Map)

福原愛與江宏傑目前傳出擁有台南「漾煙波」、高雄「京城鉅誕」兩間房子,其中,「漾煙波」在地房仲指出,當年確實有消息指出兩人購買預售屋,但成屋後並未看過兩人出沒,是否有購買還有待查證;另據《蘋果新聞網》消息指出,兩人在2019年以3,900萬購入高雄121坪豪宅「京城鉅誕」,登記為共同持有。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指出,依據實務經驗,在實坪「1個人10坪」的居住環境下,最容易保持身心健康,若以台灣公設比約30%起跳推算、權狀約13坪;公婆同住、夫妻2人、加上2個小孩,6個人所需空間就是78坪。而福原愛與江宏傑擁有的「京城鉅誕」坪數達121坪,即使加上傭人也應足夠,推測「居住空間大小」應不是造成婚變的主因。

張旭嵐建議,若必須公婆同住,彼此尊重、保留隱私,就可降低衝突問題。(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張旭嵐建議,若必須公婆同住,彼此尊重、保留隱私,就可降低衝突問題。(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張旭嵐則表示,其實夫妻來自於不同的家庭,價值觀本就已有不同,若兩人同住即使有衝突,也可因「愛」互相包容與協調,但加上公婆同住,就容易因「世代觀念」引起生活壓力,成為婚姻觸礁的原因。

其實最理想的狀態就是小夫妻婚後可以自己的住宅,但畢竟現在台灣高齡化、高房價問題存在,不少人在經濟能力與就近照顧長輩的考量下,選擇同住,但建議即使同住,只要互相尊重,保有各自隱私空間,就能大幅降低衝突問題。

另外,依照台灣建案格局現況,張旭嵐建議,若是「透天」可分層居住,若是「住宅大樓」,二代同堂就建議選擇至少35~45坪左右,3房2廳2衛的格局,房數多能預留成未來小孩房,或做為書房、娛樂室等獨立空間使用,如三代同堂,則至少需4房,坪數40~50坪以上空間較為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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