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又達」唾液快篩少一標語惹議 陳時中挺審查沒問題

嬰幼兒確診數增加,唾液快篩成家長關注物資之一。(資料畫面)
嬰幼兒確診數增加,唾液快篩成家長關注物資之一。(資料畫面)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迅速核准「福又達」公司輸入的家用唾液快篩「福吉美」惹議,12日快篩劑上架,國民黨立委再拋質疑,指澳洲版仿單明明就有特別說「嚴禁2歲以下使用」,但台灣卻拿掉這句警語,質疑政府審查「放生」國內嬰兒。對此,食藥署和衛福部長陳時中都給出回應。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2日透過臉書提出「福吉美」(Gmate)唾液快篩試劑中文仿單,居然將澳洲規定的「嚴禁2歲以下使用」(do not use on anyone under 2 years of age.)拿掉了,擔憂有家長因此使用,並指出疫情嚴峻,指揮中心應讓家長了解專責門診、綠色通道、用藥等資訊,而不能讓「國外禁止使用的產品,到了國內卻隻字未提」。

洪孟楷說重話,若少了這句註明,未來如果有任何醫事糾紛,責任可能都很難釐清,批評風險不說明,就是放任、怠惰,置嬰幼兒的身體健康於不顧。

面對指控,衛福部食藥署林欣慧簡技回應,我國所有快篩試劑在仿單上都是採「可使用年齡正面表列」,例如福吉美仿單上寫道「介於2-15歲兒童或青少年,應在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陪同下進行測試」,就代表2歲以下者不適用。

林欣慧提到,目前核可的家用快篩試劑中,用於實名制的抗原檢測快篩試劑羅氏也是列出2至18歲須由家長輔助使用;安心篩則是明列3歲以上、18歲以下須由家長陪同使用,「不會有人看到3至18歲,就認為3歲以下可使用」。強調食藥署中文說明書是考量正常對產品認知設計,仿單資訊陳列並無針對特定廠商,也不會要求業者修改仿單。

而衛福部長陳時中也在下午記者會回覆,基本上每一國的仿單不會完全一樣,重申台灣採正面表列,也就是什麼樣的情況,什麼樣的人可以使用,如標示2-18歲需家長協助採檢,就代表「2歲以下就不能用,18歲以上就可以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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