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廢水的關鍵要害

日本政府4月13日宣布將於兩年後開始排放福島核電廠的廢水,時程將超過30年,引發我國、南韓以及中國各方關注,也激起日本的漁民與環保團體抗議。

福島核電廠10年前發生事故,為了冷卻爐心已累積超過100萬噸的廢水,在廠區灌滿了1000多座廢水儲槽,眼看即將滿載,也無餘地再建新槽,日本首相菅義偉眼看既無轉圜餘地,乃不計毀譽毅然宣布排放廢水入海的決定。若他能平安克服國際與國內壓力,將成為解救日本困境的英雄,置之死地而後生,在此一舉!

眼前我們國內議論的焦點多放在排放水中含有氫的放射性同位素──氚,爭辯能不能喝,誰來先喝。氚的β衰變只會放出高速移動的電子,不會穿透人體,因此只有大量吸入氚才會對人體有害。而日本東京電力宣稱將稀釋40倍,將氚的濃度降到日本政府規定的排放水濃度1/7以下。毒理學名言:「萬物是否有毒,關鍵在劑量」,稀釋就是減低劑量的方法,何況海洋廣大,稀釋效果更大,氚的物理半衰期12年,而北太平洋環流繞行一圈的時程需數十年甚或百年,氚的危害實不足為慮。

理論推導與實地測定都表明福島核事故中洩漏在圍阻體內的放射性核種主要有銫-134、銫-137與碘-131,化學活性較高,是我們特別要關注的。銫-137半衰期30年,是我們必須觀測的核種,要知道它在海洋中的化學行為與生物攝取及食物鏈累積的狀態,以指導漁民作業區域。根據「日本原子能源機構」科學家近年發表的文獻顯示,10年來日本在銫粒子移除方面很有進展,這也正是我國值得取經之處。

這就好比說,所有的生物體中都含有碳,也就必然含有碳-14;碳-14的半衰期是5730年。1945年兩顆核彈在日本引爆,隨後的20年間,美、俄、法等國更有無數空中核彈試爆,迄今我們的森林、土壤、海洋都還留有核彈試爆產生的碳-14殘留,害得碳-14定年的起始年代要設定為1950年,但還沒有哪個國家把含有碳-14的蔬果魚肉當作「核食」管制的。

如果我們只將目光集中在氚,而口水戰,而朝野吵成一團,那就中了日本「聲東擊西」之計。我認為關鍵要害之處在於:一、須監測東電處理其他放射性核種的程序與成果;二、須長期多點監測,注意海洋食物鏈的累積;三、須由國際核能安全組織加上周邊國家原子能管制機關、機構共同監理;四、須由日本東電與政府成立「後端監測基金」,提供給國際監理團隊運作之用。

此時此刻,行政院似宜責成海委會(政策統合機關)召集原委會、漁業署、農委會、外交部等單位組成應對小組,從速完成相關備案,進入國際討論。(作者為台灣社會責任公益減害研究發展協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