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117萬公款 強森市府高階主管恐判刑10年

位於聖安東尼奧北邊約60哩的小城強森市(Johnson City),市政府一名前任高階主管被控私吞公款至少117萬元,他認罪後預期最高會被判十年監禁。

聯邦檢察官辦公室(U.S. Attorney's Office)所發布的文件指出,現年36歲的安東尼哈蘭(Anthony Michael Holland),從2015年到2020年9月之間,擔任市務卿(city secretary)和首席行政官(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手中握有相當大的職權,他被市民和親友認為是有為的青年,替地方百姓謀福利。

但去年起他遭強森市警局與聯邦調查局FBI聯手調查,辦案人員詳細追查市政經費紀錄,發現這個人口只有1600多人的小城,竟有大批經費去向不明。哈蘭利用職權竄改文件和財務紀錄,把公款私吞挪為己用,購買奢侈品享受並在聖安東尼奧買了一棟房子,總共私吞的金額至少有117萬5866.96元。

為了便於轉移經費,哈蘭甚至開設一家空殼公司,發假帳單看似給市政府提供文具、用品和服務,其實是私吞公款(embezzlement)的障眼法。當市政府對經費做例行稽查時,哈蘭雇人冒充是那家空殼公司的主管瞞騙稽查人員。當他越做越大膽時,市府員工開始舉報,終於東窗事發。

哈蘭在奧斯汀的聯邦法庭上,對一項「從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盜竊公款」罪名認罪,法官將在近期內宣判他的刑期,由於他接受認罪協議,最多只會判十年徒刑。市政府官員發布書面聲明,將對哈蘭的資產及房屋進行沒收充公行動,把納稅人損失的錢盡量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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