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欠薪不一定列專輔 教部:未積極改善仍會列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6日電)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質疑,教育部修改停辦原則,私校欠薪不再必定列入專案輔導學校,恐使私校欠薪「正常化」。教育部則解釋,學校如果未積極改善欠薪,仍會列入專輔。

大專如果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海外招生會受限,且可能被停止部分獎勵、補助,甚至是走向停招、停辦,影響非常大。

全教總今天發布新聞稿質疑,本月22日修正的「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3點列入專輔的條件中,第1項第2款原本條文是「學校積欠教師薪資,經本部依教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修正後改為「學校積欠教師薪資,經本部依教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後,仍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

全教總認為,舊條文原本畫出一條不可輕易碰觸的「紅線」,畢竟學校一旦被列入專輔,運作會有許多限制。

全教總指出,近年許多私校財務還算正常,卻以少子女化為由,要求教職員減薪。上述條文修正後,恐使私校更肆無忌憚,呼籲教育部懸崖勒馬,不要幫私校打壓教師權益。

對此,教育部今天稍晚以文字回應媒體提問指出,原條文施行下,可能出現學校積欠薪資,遭教育部處以罰鍰後,雖立即積極改善,卻仍須列入專輔。

教育部表示,修法增列「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的條件,可督促學校積極改善欠薪狀況;如果學校還是不改善,經教育審核認定,仍會列入專輔。

教育部也強調,對於積欠薪資的狀況,仍會持續依照教師待遇條例及相關規定,督促學校改善。這次修正停辦原則,不會造成學校逕行減少學術研究加給或積欠薪資。(編輯:陳政偉)11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