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偵法草案惹議 法務部:為保障人民非方便辦案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8日電)科技偵查法草案引起各界討論,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今天表示,制定科技偵查法並非為了方便辦案,而是要保障人民,因為檢警調在偵查時可能有侵害人權的疑慮。

法務部日前預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各界討論,今天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辦「科技偵察手段引發人權爭議」公聽會。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指出,法務部日前公告的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各界質疑是否有違憲疑慮;現在人手一機,如果檢警調可以進行監看、拍照或錄影,透過長時間累積的資訊足以拼湊出民眾的移動軌跡、政治傾向與往來對象等,難保不會逾越必要範圍,威脅基本人權與個人隱私。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回應,目前檢警調在偵查時可能有侵害人權的疑慮,所以制定科技偵查法不是方便檢察官或司法警察辦案,而是要保障人民。而對於李貴敏詢問以前立法院有被監聽過,現在是否還有類似情形,蔡碧仲回答,那些歷史的塵埃,今天不會再發生。

蔡碧仲強調,法務部在彙整各界對於草案的意見後,接下來還需送交行政院,邀集專家學者再行研議;目前草案也已持續登載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上,請各界不要再以公告5天來批評法務部 。

而對於外界討論是否應該訂立專法,或是修訂現有的刑事訴訟法或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簡稱通保法)即可,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林錦村回應,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未涉及實體刑度規範或民事賠償;此外,以使用GPS或是空拍機來說,因為不屬於通訊行為,就不適用於通保法的規定。

林錦村強調,草案的規劃都以有刑事犯罪嫌疑為前提,並非可隨意啟動調查;而且草案中有依照干預人民基本權的程度做層級化保障,如果需受保障的程度較高,絕對會適用法官保留原則;目前也持續蒐集各界對於科偵法的意見,並參考外國立法,通盤考量。

至於大家重視的個資問題,林錦村說,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主責機構是國家發展委員會,而且涉及層面繁多,會牽涉到不同部會的主責項目,需做整體性的考量。

而民眾黨立委高虹安指出,行政院資安處說政府一個月被攻擊的次數有2000萬次到4000萬次,今年也有許多資料外流事件。李貴敏也質疑,如果在設備端植入木馬程式,將來怎麼移除,又如何確保資料不被外界利用。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簡宏偉回答,就技術面而言,只要植入後門就一定有風險,但未來在端點設備植入程式時應該留下紀錄,便能進行後續的稽核與配套措施。(編輯:趙蔚蘭)109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