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名額明年加倍 所得限制放寬至2.5倍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2020選舉年前,政府再釋放利多。今(2019)年9月開辦的租金補貼,遭批看得到吃不到,總統蔡英文今(13)日宣布,租金補貼明(2020)年將擴大辦理,補貼戶數加倍、所得限制放寬,讓更多人有機會申請,以政策力挺租屋族。

現行租金補貼,每年編列約6萬戶預算,主要照顧中低收入的弱勢家庭,單身者須滿40歲;但很多剛出社會的上班族薪水不高,在都會區租屋負擔重,卻無法接受任何補助。

明年的租金補貼規畫從每年6萬戶加倍至12萬戶,資格納入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而且放寬所得標準、設籍要求、申請時間等規定。其中所得標準從原本的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到2.5倍,以衛福部公布的2020年最低生活費標準計算,台北市最低生活費1.5倍是每人每月2萬5,507元,放寬到2.5倍則是4萬2,512元。讓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到,以減輕租屋負擔。

在減少設籍限制部分,現行租金補貼要求申請人的戶籍地,須與租屋地相同縣市,使得很多到外縣市工作的人須特地遷移戶籍。對此,內政部將協調地方政府檢討可行辦法,以「租屋事實」為主要認定依據,不限制設籍,讓到外地工作、租屋的人更容易申請補貼。

此外,現行租金補貼申請集中於每年7、8月間,有臨時需求的家庭,必須等待至隔年。內政部也在檢討將申請期間改為每年2次,讓租屋族能依據需求提出申請。2018年《住宅法》修訂後增加「公益出租人」的規定,參加租金補貼的房東,可享有3種稅賦優惠,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有1萬元免稅額度,房屋稅及地價稅也可比照自住稅率。內政部呼籲房東協助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令租屋市場愈來愈健全、安定。

原文出處

相關文章